台湾护照146国免签卖1万太夯 桃园男只赚3000元惨揹最高5年刑期

邱男把自己的护照卖给别人。(示意图记者陈涵茵摄,与本案无关)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桃园35岁的邱男因为手头紧,于是透过网路将自己的护照以1万元为代价出售买家却只付了3000元就落跑,而他的护照经过变造改由陈姓大陆男子使用,最后被眼尖泰国海关人员识破,当场逮住。桃园地检署4日侦结此案,并依违反护照条例起诉邱男,根据法条规定,将护照交付他人或谎报遗失以供他人冒名使用,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

陈姓大陆籍男子(34岁)2017年9月间拿着变造过的护照前往马来西亚,接着飞往泰国,顺利入境之后再改搭其他班机前往纽西兰结果却在出境时被泰国海关的移民局人员抓包,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相关单位循线一路从泰国查回台湾,确认护照原先的持有者是住在桃园的邱男所有。

陈男拿着改造过的护照准备从泰国飞往纽西兰,结果在出境时被海关人员抓包。(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邱男发现已经瞒不下去,这才说出事情的经过,原来2017年间他因为急需用钱,在网路上透过神秘买家谈好一笔交易,将自己的护照以1万元为代价出售,不过,为了确定护照的真伪,买家除了相约在新北市林口区面交,还将款项分成头款3000元和尾款7000元,见面取走护照之后先给头款,等到确认可以使用再给尾款,没想到东西一交出去,对方就失联了,最后他只拿到头款3000元。

桃园地检署4日侦结此案,认定邱男的行为已经违反护照条例,并依法起诉。而根据法务部全国法规资料库条文介绍,在护照条例中,若民众将护照交付他人或谎报遗失以供他人冒名使用,可能会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

其实,台湾护照现阶段共有146个免签国家,可以说是世界有名的好用,当然,在黑市方面也很抢手。邱男误信网路买家的说词,变卖护照不仅只赚到3000元,后续还得面临上述罚责,实在是亏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