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护照通142国超方便 修法买卖可处70万元

台湾护照太好用,买卖护照行为层出不穷。(示意图记者陈明仁摄)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台湾护照可在142个国家地区享有免签或优惠签证,让台湾护照在黑市相当值钱。立法院22日三读通过《护照条例》,护照申请人如果10年内以护照遗失、灭失为理由申请2次以上护照,或将护照作为借贷担保,主管机关得缩减护照效期至3年以下,同时加重买卖护照罚则,可处1年至7年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70万元罚金

《护照条例》新增条文,于护照增删涂改或加盖图戳、最近10年以护照遗失、灭失为由申请护照达2次以上、将护照出售他人或作为担保品,主管机关换发处理时间必要时得延长至6个月,而护照效期可缩短为1年6个月至3年。

对于买卖、伪造变造、以护照抵充债务债权护照,三读条文大幅提升刑期为1年至7年,得并科新台币70万元以下罚锾;上述犯罪行为,不限国内发生均可处罚。此外,因应实务上有出借护照供犯罪人逃亡行为,如将护照交付他人、谎报遗失供他人冒名使用,借出人与使用人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并科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

曾有民众反应护照号码有「4」不吉利,修法新增护照核发3个月内,因护照号码谐音或特殊情形换发,其规费可减征。

▼买卖护照可处70万元以下罚金。(示意图/记者陈明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