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逃亡」规避刑罚可能性高! 周玉蔻及蔡玉真被限制出境、出海

台北地方法院。(本报资料照)

前中国小姐张淑娟遭媒体人周玉蔻、蔡玉真乌龙爆料是「晶华绯闻案」女主角,台北地方法院26日认定周、蔡触犯《刑法》加重诽谤罪及《个人资料保护法》,从重依个资法判处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由于两人畏罪逃亡规避刑罚之可能性甚高,合议庭依刑事诉讼法第93-2条规定裁定周、蔡两人限制出境、出海。

2022年九合一选举,周玉蔻在其主持的民视节目《辣新闻》,指称张淑娟卷入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蒋万安之父蒋孝严1999年发生的绯闻案,蔡玉真同日在脸书发文呼应,隔天再上周的节目,与周一搭一唱谈论张淑娟,指她曾与蒋孝严在晶华酒店发生不当关系,不实指摘张尝试攀附权贵,任空服员时工作态度不佳、利用特权等。

张淑娟认为2人说法不实,严重损害名誉,因此提告加重诽谤及违反个资法,案经北检侦结起诉。一审26日认定周、蔡触犯《刑法》加重诽谤罪及《个人资料保护法》,从重依个资法判处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

北院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涉犯起诉书起诉罪名,有卷内事证可佐,并经法院于今年11月26日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可认其等涉犯刑法第310条第2项加重诽谤、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等罪而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表示,且周及蔡2人经本院判处不得易科罚金、不得易服社会劳役之刑,又有一定社会经历及充足之资力,而趋吉避凶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规避刑罚之可能性甚高,有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之虞,应迳予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