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旁遭摸臀上厕所门被撞坏 少年受惊吓报警逮怪男

阿国(化名)今年4月深夜在宜兰礁溪温泉公园,温泉池边伸手触摸14岁少年臀部。(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阿国(化名)今年4月深夜在宜兰礁溪温泉公园,温泉池边伸手触摸14岁少年臀部,又趁少年去厕所时将手伸进门内,阻挡少年关门,少年见状赶紧将门关上,阿国于数分钟后,以身体冲撞门锁,将门锁撞开,妨害少年关门及如厕之权利,是后少年父亲报案,警方将阿国逮捕,宜兰地院依性骚扰罪、强制罪,各判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 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国系成年人,与14岁A少年素不相识,竟于113 年4月25日23时30分许,在宜兰县 「礁溪温泉公园森林风吕」之温泉池边,基于性骚扰之犯意,乘A少年不及抗拒而以手触摸其臀部1次。嗣A少年前去温泉池边厕所如厕,阿国竟跟随其后,基于强制之犯 意,于A少年欲关上厕所门时将手伸进门内,阻挡A少年关 门,A少年见状赶紧将门关上,阿国因手被门夹住而将手收回,然阿国仍未罢休,于数分钟后,接续以身体冲撞门锁,将门锁撞开,妨害A少年关门及如厕之权利,经A少年以手阻挡才离去。之后A少年将上情告知其父并报警,经警到场逮捕阿国,因而查知上情。

法院审理后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性骚扰罪,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又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罪,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 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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