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出在吴钊燮
(图/本报系资料照)
外交部提告徐巧芯「泄密」,资深媒体人黄𬀩瀚说「法庭攻防的结果,无法预料。但公布机密文件的行为,(国民党)整党上下跟着上失智列车乱挺」。黄𬀩瀚恐怕是错怪了徐巧芯跟国民党。
现在事实越来越清楚,徐巧芯公布的文件,并非依《国家机密保护法》所核定的国家机密,若是,则外交部长吴钊燮将复本寄给113位立委,本身就是泄密;该份文件仅是外交部依行政院《文书处理手册》所核定之「一般公务机密」。
然而《文书处理手册》仅是行政规则,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59条,行政规则系为「规范机关内部秩序及运作,所为非直接对外发生法规范效力之规定」,这也就是说,行政院的行政规则,无法拘束立法院的委员。徐巧芯既然没有保密义务,自然不是泄密。
但即便徐巧芯在法律上无罪,可能还是有人认为,台湾面临严峻的外交现实,既然外交部认为有保密的需要,徐巧芯还要公开,就是不顾台湾的国家利益。这句话完全可以反问,如果这份文件如此重要,为什么吴钊燮不依法核定成「国家机密」,而仅核定为对立法委员没有拘束力的「一般公务机密」?
在这边解释吴钊燮之心。为了怕外界说援乌是「密约」,吴钊燮不想核定成国家机密,这样才能把复件寄给立委;但又因为不想回答「援乌的一千万美金用在那里」,于是吴钊燮再列为「一般公务机密」,这样哪个立法委员敢监督,就把焦点转移到「泄密」上,回避公务预算的流向。
事实证明,吴钊燮完全成功,徐巧芯有没有罪是一回事,但现在援乌的预算,已经监督不下去。看到这边,读者还认为挺徐巧芯是「失智」吗?(作者为前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现民众党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