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你爸你打我妈!诉说母亲悲惨故事 2个女儿求免养成功

不满我叫你爸你却打我妈,诉说母亲悲惨故事,2个女儿请求免除扶养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被2个女儿指控,她们陆续出生后多由母亲扶养,父亲鲜少支付家中开销,还无数次酗酒后发疯,辱骂母亲「讨客兄」或家暴,她们都在场目睹,导致年幼时就对父亲深感恐惧,每当想起受暴过程都无比痛楚,最后母亲诉离获准,随即带着她们逃离。不满父亲未尽人夫、人父之责,因此愤而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2个女儿指称,父亲所为对她们的精神造成莫大伤害,在2002年2月父亲再度殴打、踢踹母亲,导致头部、颜面及全身多处受伤,父亲甚至还恐吓母亲,「要放火烧房子,并杀害全家灭尸」。

阿国的大女儿表示,经过她多次鼓励劝说后,母亲才鼓起勇气,前往医院验伤并声请民事保护令,提告父亲伤害及恐吓罪、诉请离婚均获准。母亲就与她们一同逃离租屋处,与父亲分离迄今,期间双方毫无联系,生活费用均赖声母亲与她们互相扶持。

阿国的小女儿指出,她本身是身心障碍患者,目前无业并且没有收入,报名职业课程受训当中,而姊姊先前也无业在家,近期虽然有了工作,但是收入仅可勉强维持生活,她们均无力再扶养父亲。

阿国则表示,她接受2个女儿的全部主张,他现在罹患多种疾病,有摄护腺癌快扩散,心脏有装支架,快死了,全部都随她们。

法官审酌,阿国自2个女儿年幼时到成年,无视子女受扶养之需求,长期以来无正当理由未善尽扶养义务,情节确属重大。日前依宣判,2个女儿主张依民法第1118条之1第2项之规定,免除她们的扶养义务,应属有据,应予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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