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师手夹乳头、摸下体 受害女童母崩溃「都是我的错」
新北市某安亲班的顾姓男老师2017年至2020年间猥亵国小女童,多次用手夹对方乳头、摸下体,遭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42万元。(蔡雯如摄)
新北市某安亲班的顾姓男老师2017年至2020年间涉嫌猥亵国小女童小花(化名),利用小花询问功课的机会,分别用手指夹住对方乳头,还用手抚摸对方下体,小花事后情绪崩溃,向母亲哭诉后报警求助,而小花母亲开庭时更当场崩溃,直言「都是我的错,我太信任老师了」。新北地院近期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顾男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42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顾男老婆、女儿都在小花的安亲班担任老师,小花指控,顾男在她小学四年级时担任班级老师,但却趁着询问功课的机会,隔着衣服伸手夹她的乳头,甚至用手指头隔着裤子抚摸她的下体,但当时她因为害怕,没有立即向爸妈反映,也不知道这种行为是性骚扰。
小花母亲表示,女儿从三年级就曾反映老师会用手触摸胸部,2020年暑假女儿跟朋友去老师家住,未料回家后就大哭称不要去老师家,在她追问下,小花才提到,老师会掀她的上衣弹胸部,还摸下体。小花母亲更当庭哭泣表示,当她看到小花示范老师是如何猥亵她时,才知道发生大事了,并向法官直言「我也要崩溃了,都是我的错,我太信任老师了」。
虽然没有第三者当庭目睹,顾男伸手触摸小花下体、胸部,但检警曾对顾男实施测谎,皆属不实反应,新北地院事后也询问多位证人,小花皆有向其表达被猥亵一事,另外有另名女童也指控,顾男有摸她屁股、亲嘴等猥亵行为。
法官依据证人证词、测谎鉴定结果认为,顾男利用安亲班老师的权势及机会,先后对小花行5次猥亵,罔顾伦常,造成小花身心受创,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42万元。不过,针对另名女童指控猥亵部分则因证据不足,判处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