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卡分期詐騙案 320名大學生和解

中部有数百名大学生陷入「无卡分期」债务纠纷,中市法制局两度举行大型调解会,协助三百多名当事人解套。图/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金管会官员说,租赁融资公司并非金管会管辖,金管会不能以银行法直接管理,但对于这类公司和BNPL(先买后付)相关的无卡分期交易业务,金管会已约谈过三大租赁公司,也把先前发给银行业者的BNPL指引发给租赁公会,希望租赁公会在自律规范中订定。经济部方面,本报截稿前尚未取得回应。

无卡分期交易模式是不透过信用卡,商家让消费者以分期付款购买,再将对消费者的「债权」转卖给融资公司,商家从融资公司获得金钱,融资公司向消费者要求分期付款及收取利息。

中部去年爆发无卡分期借贷诈骗案,有三四○余名学生向中市府法制局申请调解。上月一日开协调会,一九○人达成调解,金额一二○○万元;前天再开协调会,一三○人达成调解,金额四七二万元。

法制局长李善植说,融资公司商业登记由经济部管辖,涉及业务与金管会相关,政府未对此交易型态立法纳管,没有专责管理机关,处于灰色地带,融资公司肆无忌惮,不提供消费者无卡分期书面文件、不揭露利率、契约隐藏不合理手续费等,一旦无力偿还,得负担高额违约金或利息,甚至被不当追讨债务。

行政院曾在二○○八年提出资融公司法草案,后来不了了之;二○一九年有立委要求制定专法,当时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回应「不可能像保护BABY一样来保护所有成年人」。李善植说,数百名大学生受骗,政府难辞其咎,应尽速制定相关规范纳管,中市府曾多次向中央反映应订定专法。

检方调查,中市一间3C店林姓老板、纪姓店长及林姓业务涉嫌以帮做业绩赚奖金,诱使大学生与融资公司签约,无卡分期买电脑及手机,诈得一千多万元,至少一三九名学生欠债。台中地检署去年十二月依加重诈欺罪、组织犯罪防制条例起诉林等三人,台中地方法院审理中。

警方调查时发现,犯嫌向学生佯称会清偿剩下的分期债务,诱使签约,并介绍同学参加,逢甲、中台科技、台中科技、建国科技、侨光科技、东海、岭东科技、亚洲、弘光科技共九所大学学生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