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婆婆「伪造签名」 害她4年婚姻瞬间成空!下场曝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北部女子小梅(化名)控诉,前婆婆故意在结婚书约上伪造公公的签名,害她结婚4年多之后,莫名其妙被阿荣(化名)提告婚姻无效,过往夫妻生活顿时化为乌有,愤而决定对前公婆提告求偿257万余元。法官日前审理此案,认为前婆婆是故意伪造签名,最终判她应赔偿小梅100万元。

▲小梅控诉前婆婆伪造签名,害她4年多的婚姻瞬间化为乌有。(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小梅在判决书中主张,她和阿荣是透过亲友介绍认识并交往,决定结婚之后,阿荣先购买了空白的结婚书约,约好由双方父亲担任结婚见证人,阿荣先将结婚书约带回去签名,接着再由她拿回家给父亲签名。

没想到结婚4年多之后,阿荣突然向法院提告婚姻无效,小梅这才知道,原来当初结婚书约上「阿荣父亲的签名」,其实是阿荣母亲伪造的,婚姻无效判决确定之后,她过去为家庭的付出和努力皆化为乌有,让她难以接受,因而决定对前公婆提告求偿257万5855元。

前公婆则主张,当时签名时小梅明明也在场,却没有制止,显然也有过失,况且儿子决定离婚是基于其他原因,经咨询律师之后才发现结婚书约上的证人栏位签名有伪造情形,这才提起确认婚姻无效诉讼,小梅请求的精神慰抚金额显然过高了。

不过,法官经调查发现,前婆婆不否认伪造签名,她也因为此事在刑事部分被依行使伪造文书罪,判处有期徒刑2月确定。法官表示,小梅与阿荣的婚姻关系因为前婆婆故意伪造证人签名,导致遭撤销结婚登记,过往基于配偶关系的身分法益遭到全盘否定,精神上势必感到相当痛苦,小梅向前婆婆提告求偿非财产上之损害,自属有据,考量到双方经济能力等因素之后,最终裁定前婆婆应赔偿小梅10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