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及时任董事长违规债券发行,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7月5日,青海证监局公告,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及董事长李峰因违规债券发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在公司债券发行环节,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并认购第三方机构指定的私募基金,存在由第三方机构协调其他投资人认购债券、申购的私募基金在发行环节及二级市场认购公司债券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李峰作为公司董事长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整改期间,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