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正电机等违规披露信息,董事长与财务总监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6月6日,浙江证监局公告,浙江方正电机及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因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据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方正电机及相关责任人执出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浙江方正电机等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且浙江证监局表示,坚决打击一切违规行为,决不姑息。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