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立赢了!陈蔓菲发文辱骂「你的狗脑细胞」遭起诉

台北地检署。(图本报资料照)

夏克立与黄嘉千16年婚姻触礁,离婚官司在台湾、加拿大缠讼近2年,由于双方都有好友支持相挺,反而让事情不断开花,其中黄嘉千的好友艺人陈蔓菲,在脸书骂夏克立「你这只妖魔鬼怪」、「你的狗脑细胞」、「你是会吠的动物」,夏克立因此对陈女提起妨害名誉等告诉。台北地检署今(27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诉陈女。

53岁女星李宇柔(现名:陈蔓菲)是《戏说台湾》班底。检方调查,陈蔓菲在去年12月6日下午6时许,用脸书「李宇柔」张贴「一看就知道是废物的烂人」、「被人养的狗」、「让这条狗去安乐死吧」、「那只加拿大约克夏该处死」等词。

去年12月13日凌晨2时许,她用脸书「李宇柔」张贴「你是会吠的动物」、「你甚么东西,妖魔鬼怪」、「你的狗脑细胞」、「狗通常是杂交的」等词。又于今年3月1日晚间9时,分别以脸书「陈蔓菲-专属粉丝团」、「陈蔓菲」张贴「夏克立真的是疯子」等词。经夏克立至中山分局提告,移送检方侦办。

检方认为,陈蔓菲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见共闻的脸书,以言词指夏克立为狗、动物等具有贬意性、轻蔑性之抽象言论辱骂夏克立,依一般社会通念,足使不特定之多数见闻者,产生夏克立具有负面人格特质之印象,致贬损其个人人格及社会评价,对夏克立的名誉权侵害不轻,已符合公然侮辱罪「侮辱」的范畴。

检方指出,至于夏克立另提告陈蔓菲张贴「让这条狗去安乐死吧」、「那只加拿大约克夏该处死」、「他把她揍多惨」、「他打她啊」、「揍老婆」、「我烧符送你去死」等词,由于黄嘉千及其委任律师赖芳玉曾于去年8月2日发表声明指出夏克立曾对黄嘉千施以家暴,涉犯加拿大刑法「攻击罪」及「使人窒息罪之攻击罪」,被温哥华皇家检察署提起公诉,并核发「禁止接触、远离及禁止持有使人致伤或死亡之物品或武器之释放令」,并经新闻媒体广为报导。

因此,陈蔓菲脸书张贴内容「他把她揍多惨」、「他打她啊」、「揍老婆」等讯息,应是因为阅读新闻后所悉,参以夏克立为公众人物,其所涉之案件,业经大众媒体报导,陈女对可受公评之事所为之评论,应受言论自由之保护,不构成刑法诽谤罪。

再者,「让这条狗去安乐死吧」、「那只加拿大约克夏该处死」、「我烧符送你去死」并无加害夏克立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恶害通知,也无教唆或煽惑他人加害他,因此并无触犯恐吓及妨害秩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