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41岁老婆太老 男子怒告媒人诈欺
基隆司法大厦。(张颖齐摄)
基隆市1名杨姓男子,去年3月透过婚介认识1名吴姓陆籍女子(41岁),2人在福建相亲后,便在当地法院办理公证结婚,还请客召开婚宴,怎料杨男却在事后反悔,嫌弃女子太老,指控婚介的吴姓负责人(50岁)涉嫌诈欺,经基隆地检署审理后,认为婚约分明是两情相悦,予以不起诉处分。
杨男因不甘单身多年,去年向「社团法人中华民国外籍联姻辅导暨婚介促进协会」负责人吴男寻求协助相亲,并签订一条婚姻媒合契约,要求吴男必须安排20至30岁间的大陆及妙龄女子与他成婚,前后付了共20万元,吴男于是引荐他前往大陆福建省,安排相亲。
抵达福建后,吴男安排了10余名陆籍女子供杨男挑选,杨男相中其中的吴女,认为她是可以与他共度下半辈子的真命天女,于是兴冲冲地和吴女到当地法院公证结婚,隔天又张罗了婚宴,邀请女子家属等一同飨宴。
岂料不久,杨男认为41岁的吴女并不符合他当初要求的年龄条件,觉得自己受骗上当,气得控告媒人吴男违反契约内容涉嫌诈欺,基隆地检署接获后便着手审理,2人对簿公堂。
经检方审酌后,认定杨男当初迎娶吴女,在当地法院公证结婚时,分明会知道对方身分证上的年龄,若嫌弃对方年纪太大,那更不会在隔天还召开婚宴,有违常理,予以吴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