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20岁娇妻」婚仲却推荐41岁女 单身男登记才知怒告诈欺

杨男登记才发现吴女已经破40岁,怒告婚仲诈欺。(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一名杨姓男子单身多年,去年决定到大陆相亲,并向吴姓仲介说自己想要「娶20至30岁的老婆」,后来选中美貌的吴姓女子结果到了要登记时,突然发现对方根本就已经41岁了!气得他提告诈欺,不过检方认为登记并不是他最一开始就知道年纪的时间点,而且当初也是他自己挑选的,难认诈欺,因此予以吴男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50岁吴男是外籍联姻婚介协会负责人,去年3月他和杨男签订「跨国(境)婚姻媒合书面契约」后,便到大陆寻找女子,并安排给杨相亲并结婚,事前先收5万元,事成后再收15万元,他在挨告诈欺取财后便喊冤,说契约中虽然确实有20至30岁的年龄期望,但这是单方面的要求,能否与理想对象成婚,需要双方两情相愿,并非任何人可强求,所以将年龄条件转交给大陆媒人安排,最后也是杨男自己决定和吴女结婚。

检方认为,杨男选中吴女后,就到法院公证处办理「单身宣誓书」、「与大陆结婚对象血亲关系声明书」等,当时就能够知道吴女的姓名、年龄基本资料,但完成登记隔天他就宴客,如果说他真的不能接受吴女,觉得年纪太大,又为何还要结婚更宴请家人?再说当初他是从10多名女子中选出吴女,并非单一选择,而且人并非物品,不适用于物品有瑕疵担保责任,侦查终结予以吴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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