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登报征娇妻 34岁女急报到却收完55万礼物就跑了

单身男送完礼物,未来老婆就跑了。(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年约50岁的吴姓男子报纸上刊登讯息,征求18至29岁女子当老婆或女友,后来便有名许姓女子前来,短短交往2个月他就霸气送了名牌鞋等价值55万元礼物,但连拥抱、亲吻都没有对方就突然「人间蒸发」,气得他提告诈欺,后来又得知许女根本已经34岁,再次痛骂对方是「超级恐龙」,但因为高等法院认定他是为讨女友欢心而赠与财物,日前判败诉定谳。

据判决书,吴男事业有成,但就是缺了个枕边人,因此花钱在报纸上刊登婚友启事,征求18至29岁清纯女子当老婆或女友,并粗体字注明「恐龙及无诚勿试」,没想到广告效益超高,刊出来当天许女就来了,还直言要当他老婆。

吴男交到女友后,虽然交往时间不长,但因为许女说愿意当她老婆,便刷卡买买名牌女鞋精品眼镜等价值约55万元礼物送给对方,没想到「未来老婆」却拿了东西人就不见了,让他惊觉受骗,提告诈欺、伪造文书,然而检警调查时,他又得知对方早已34岁,根本不在他理想范围内,因此又痛骂许女是「超级恐龙」,并苦叹连抱、亲都没有、也没有上床。

由于许女到案后否认有不法情事,而北检也认为证据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结案,因此吴男后来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向许女求偿财物损失精神慰抚金共90万元。

法院审理时,许女辩称她没有看过吴男刊登的婚友启事,2人也只有出游几次,更没有互许婚约,仅承认有收下鞋子、眼镜、收音机等3件礼物,「其他多余得都是吴男自己捏造的」,而法官认为,吴男无法证明2人是因为有婚约关系才赠送财物,就算是交往男方也可能为讨女友欢心而赠与财物,因此无法认定女方有允诺婚约,最后判吴男败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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