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一/电力第一公民,郝明义本纪

林全郝明义会面,双方达成共识,台电将开放电力原始数据。(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张中一

在郝明义,投书并获得行政院林全院长接见以后,随即获得林全同意每周与他们所谓的open taipower 开会,并要求各部会与台电全力配合提供相关资讯。为此我要提出警告,各位,电力第一公民出现了。

以下三份资料就是郝明义等人提出的要求。让我们看看其中有什么问题。

郝明义等人要以下资料:●10年停电纪录(资料到每个电表)●用电量数据(分地区行政区、使用分区)、产业、大用户)●每次停电造成的损失《包含内部损失(发、输、配)、外部损失 (用户,已知经济金额损失)。》●配电系统图(有地理资讯(GPS或门牌号))●机动因应情事变更之决策模式●其他有关需求管理重大决策及其决策模式●发电购电及系统扩充发展之决策及执行程序SOP●发购电决策取舍之价值判断指标优先顺序●发购电最近10年主要重大决策程序案例稍微把这些分一下类,有一些严重侵犯隐私与企业营业秘密。分别是●10年停电纪录(资料到每个电表)●用电量数据(分地区(行政区、使用分区)、产业、大用户)●每次停电造成的损失《包含内部损失(发、输、配)、外部损失 (用户,已知经济金额损失)。》

有一些侵犯到国家安全●配电系统图(有地理资讯(GPS或门牌号))●机动因应情事变更之决策模式有一些根本与台电无关。●其他有关需求管理重大决策及其决策模式有一些则侵犯到台电的营业智慧财产权电业经营是有其专业有价知识的,台电有什么义务要公布给全世界?●发电、购电及系统扩充发展之决策及执行程序SOP●发购电决策取舍之价值判断指标、优先顺序●发购电最近10年主要重大决策程序之案例

▲前国策顾问郝明义。

郝明义的组织有经过任何合法授权吗?有任何内控机制吗?他们甚至连法人都不是。请问,我们有任何人签字同意郝明义取得这些资料吗?包括停电等资讯都是个人社会活动的一部份。郝明义等人并没有接受台电的委托,因此台电连交资料给他们都不可以。这是直接违反个资法的行为。请问这些机密交给郝明义等人,万一外泄怎么办?他们怎么保证不外泄?我们如何确保这些人不是先分析过资料,然后从中获利后才把资料对外公开,利用时间差牟利

同时我们要问,如果你是台积电你愿意把你公司成立以来包括未来所有的用电量资讯让台电交给一个没有任何法律管制的第三方吗?而且这个单位还承诺会把所有资料公开,所以三星竞争对手就可以看到台积电所有的用电资料。

更有趣的是,这个单位说如果有依法不能公布的,他们就不公布。但他们可没有说就此返还销毁相关资讯。因此就会有一些机密资讯是这些人拥有,可能被再利用、被外流但外界一无所知。

我这么说吧,如果你是任何对台湾有不良企图的恐怖份子,你会不会发现:哇,台湾真是宝藏啊,每一户的电力配置都是公开的都没有保护的,你要怎么动手都轻松自在。

台电多年辛苦的营业秘密为什么这样子被人家看光光?这个团体所要求的资料是董事会在看的资料,行政院如果要给他们看,可以,你干脆就把他们聘为董事。你行政院、经济部要引狼入室、自作自受请不要拖全体台电同仁的竞争力下水。王涂发当年怎么惹得台电内部天怒人怨的故事肯定又重演

说这么多,我只是觉得大吃一惊,一群人就这样堂而皇之要求超越众人之上的特权成为电力第一公民,拥有别人所不能拥有的资讯而且毫无管制。而行政院居然就这样答应了,完全不顾人民法定权益、私人公司营业秘密、台电员工权益。

行政院的要求有多不合理?你只要想如果台电是民营公司,郝明义他们的要求能够实现吗?我现在百分之百支持台电彻底民营化。只有民营化才能避免让政治黑手与有心人士任意把属于公众的权益用政治手段化为自己的私益

中华民国是民主国家,我们不该允许电力第一公民的存在,尤其是哪些假开放之名行垄断之实的第一公民。不可以有人比他人更加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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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中一,核能流言终结者成员,IE BUSINESS SCHOOL台湾校友会创会会长专长网路通讯系统架构,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