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政法委书记被实名举报后落马:知情者称其常年跑官、亏空巨大

东辉。图/郑州人大网

本刊记者/胥大伟

在被女商人实名举报“索贿并收受近500万元”仅一个多月后,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被官宣落马。

5月20日上午,河南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4月,河南省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总裁姜书敏,发布视频公开举报时任郑州中院院长于东辉向隆庆祥公司索贿数千万元,实收金条虫草财物共计500余万元。按照隆庆祥单方面的说法,这名原院长在索贿后并未按照约定为其“主持正义”。视频公开后,让已任职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于东辉深陷舆论漩涡。

姜书敏举报于东辉索贿。图/视频截图

或介入司法案件很深

2017年7月15日,隆庆祥公司总经理袁小杰和于东辉在郑州当地的一家名叫“林宝堂”的茶馆见面,袁小杰私下进行了录音

此前隆庆祥方面提供给《中国新闻周刊》的录音资料显示,在交谈中,于东辉疑似提出索要“损失六七千万的三分之一”的酬金,以及给中间人三五十万元好处费。多位与于东辉熟识或共事过的当地政法系统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确认,录音中的声音确系于东辉本人。

隆庆祥一方提供给记者的相关材料显示,公司总经理袁小杰与于东辉之间存在多次金钱和财物往来。其中涉及现金200万元、金条10根、价值约180万元的虫草9斤,以及于东辉及其家属在北京的餐馆招待、车辆使用、购送礼品、租房购物、保姆工资、买菜等共计32万余元的费用。

于东辉在此事件中“帮了什么忙”?是公众对于此次“举报风波”最关心的事。隆庆祥一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于东辉似乎“事未办成”。在录音中,于东辉提到,“他们从方方面面给我施加压力”、“对方也不是一般的人”、“省执行局的笔录他们都敢改”、“原来我不相信这里边的事,后来我一看他们把省院的决定都改了”等内容。记者向隆庆祥方面询问相关内容的含义,并未得到对方的正面回应。

2021年4月7日10点至4月8日10点,隆庆祥公司的两宗土地挂网拍卖,以83339万元起拍,以流拍收场。 图/网页截图

河南省法院系统人士郭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从录音判断,于东辉表面上看要替被执行人“维护公道”,实际上说明,于东辉也认为这个执行程序是有可操作空间的,“否则他不会接这个招”。

河南政法界人士刘洪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于东辉所说的压力来自哪儿,很值得玩味。在法院内部的管理架构中,执行局长往往是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大多归院长直管,而于东辉正是时任郑州市中院院长,“这意味着于东辉可能插手案件很深。”刘洪说。

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魏昌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领导干预司法是一个痼疾,主要“病因”还是在于有利益的驱动。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等五部委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目的是为严防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提供制度保障。魏昌东认为,要真正有效遏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关键在于要让法官对自己办理的案件真正负责,要让责任制落在实处。

是个老官迷

刘洪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于东辉的学历并不高,甚至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从基层一路摸爬滚打上来,得益于他办事周全、善于逢迎、“广结良缘”的为官之道。

于东辉是山东莱州人,但工作经历集中在河南。曾历任河南台前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富民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台前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兼纪检组长、副院长,濮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河南法院系统人士李明,多年前就与于东辉熟识。李明年纪比于东辉小,在她印象中,“于东辉对人挺尊重的,总是会主动跟你打招呼,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面子,他都会照顾到。”李明还记得,于东辉给她送过一只很精美的杯子,上面印着她的名字,“据说这种精美的杯子,于东辉送出了数百只”。

刘洪记得,在濮阳中院副院长任上时,一位副厅级官员曾去当地考察工作,于东辉听说此人爱吃“壮馍”(流行于河南、山东等地的著名地方面食小吃),专门找了厨师现场制作。于东辉任濮阳中院副院长时,刘洪就与他相识,于东辉的能力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但此后两人渐行渐远。

李明认为,于东辉陷入此次举报风波,并且索贿数额巨大,或许跟他常年“跑官亏空巨大有关。在河南省政法圈子中,一直流传着于东辉买官的传闻。

“按照于东辉的性格,他的钱是留不住的,收了钱也是都花出去,他是个老官迷,不到退休他不会停止折腾的。”刘洪说。

“很多人对他的印象是很好”,但在刘洪看来,于东辉就像一颗破坏政治生态的野草,一直在疯狂生长。

办事周全、提拔速度快

多位受访的当地政法系统人士表示,于东辉被提拔的速度很快。

2009年,于东辉的仕途迎来了第一个转折点,由濮阳中院副院长调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多位当地政法系统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正是这个“转折”让于东辉得遇贵人,此后仕途进入“快车道”。

李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直以来,河南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素有“院长摇篮”之称,多位原河南高院民二庭庭长都会调任河南省地市中院院长。于东辉也不例外,2012年,于东辉被任命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在洛阳中院院长任期内,于东辉主抓的是案件的审判质量。在他接任院长伊始,洛阳中院在河南全省案件质量评估中排名倒数第一。洛阳中院所辖16个基层法院中,有8个法院的10项考核指标得分在全省163个基层法院中处于后50名,这种情况与洛阳全省副中心城市的地位极不相符。

于东辉曾对媒体表示,“不抓审判管理的院长就不是一个称职的院长,就不是一个聪明的院长;不抓审判管理的庭长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庭长,不是一个聪明的庭长。”他分析成绩倒数的原因,既有“内伤”,也就是案件本身审理质量和效率的原因;也有“外伤”,即案件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及时、不全面的原因,但是归根到底是因为审判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根据公开信息,于东辉曾力推“阳光”申诉,要求洛阳中院在案件审查、复查中,坚持公开听证,零距离接待,听取当事人的诉说要求,通过审判管理、案件评查、责任追究机制化,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水平。此后,洛阳中院在河南全省首家成立审判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案件从立案、送达、排期、开庭、裁判、结案进行无缝隙化监管。在随后的河南全省中级法院刑庭案件质效、民事审判质效考核中,洛阳中院名列第一。

2014年,于东辉迎来了自己仕途最重要的转折,调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洪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洛阳在河南地位特殊,属于省域副中心城市,洛阳中院院长属要职,牵扯面比较大,而郑州中院院长又是河南中院院长序列中位列第一的。

能力强、办事周全,这是多位与于东辉熟识或共事过的当地政法系统人士,对他一致的评价。“想想真替他可惜了,实际上于东辉无论说话还是办事,能力都很强。”在李明看来,已经身居高位的于东辉应该更爱惜自己的羽毛才对。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受访者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