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商标侵权案败诉 大陆iPad恐需改名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围绕大陆iPad商标权纠缠了一年半的苹果公司告唯冠科技一案,5日有了初步结果深圳中级法院一审驳回苹果要求认定唯冠侵权等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大陆iPad可能需要改名。

《南方都市报》报导,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地区注册iPad商标;2001年,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而当时苹果公司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产品

2006年,苹果开始策划推出iPad,却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所有,于是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起诉唯冠,但唯冠最终赢得这场官司。2009年,苹果与唯冠达成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转让给苹果。

不过,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大陆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上述的协议中,大陆iPad商标属于深圳唯冠所有,所以苹果在大陆未合法拥有iPad商标权。

苹果入禀深圳法院,要求归还iPad商标权,并索赔人民币400万元。深圳市中院于去年4月19日受理,并于今年2月、8月、10月开庭,最终认定苹果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予以驳回。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此案核心是苹果在有关iPad商标的处理存在瑕疵,若二审再败诉,苹果必需将在大陆销售的iPad改名,或者获取唯冠授权使用iPad商标。由于现在唯冠欠下巨额贷款,因此苹果恐将面临漫天要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