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兵士官长酒吧内遇女下属 趁她如厕锁门性侵下场出炉

去年初在宪兵指挥部担任士官督导长的林姓男子,到台北市酒吧遇到初次见面的军中女下属,林男竟趁她到厕所时以手指加以性侵,台北地方法院判刑2年。缓刑4年。(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初在宪兵指挥部担任士官督导长的林姓男子,到台北市酒吧遇到初次见面的军中女下属,林男竟趁她到厕所时以手指加以性侵,台北地方法院考量林男与被害人和解获原谅,依现役军人犯强制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4年,提供100小时之义务劳务。可上诉。

案发后已退伍的林男,去年1月22日凌晨2点多在北市一家酒吧消费时,偶遇同在军中服役之女子与友人一同在该酒吧内喝酒,他前去与她坐在沙发区聊天,其见她起身欲前往厕所,竟尾随她进入男女共用之厕所空间,并将厕所门锁上。

林男利用其身材及力量之优势,徒手将她压制在厕所墙上,使她不能抗拒,强行抚摸她胸部、强吻嘴唇,并将她所着长裙自下方掀起至她之膝盖位置,以手指隔着内裤插入她私处,她受到惊恐随即与同行友人离开酒吧,并向警方报案,检方侦结将林起诉。

台北地院考量林男犯后虽仅坦承强制猥亵行为,否认强制性交部分,惟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全数履行和解条件,填补她所受损害,且经她表达原谅,不再追究之意,依现役军人犯强制性交罪判刑2年。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