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台新编辑政策:「一国两制」属凌驾原则 不应把台湾称为或视作一个国家

香港电台昨公告新版编辑政策:「一国两制」属凌驾原则,不应把台湾称为或视作一个国家。(香港中通社)

香港《明报》报导,香港电台昨向员工发出《香港电台编辑政策及流程》文件,列明港台作为政府部门履行公共广播机构的公共目的和使命,须尊重并维护宪制秩序和「一国两制」,并称是「凌驾性原则」,另列出多项「必须上报」事项。文件规定,节目制作人员处理与大陆事务及台湾有关节目,应恪守一个中国原则,不应把台湾称为或视作一个国家。

记协认为,《流程》中部分措辞含糊,吁管方与员工真诚交流释疑虑;有学者称文件反映管方不信任员工,犹如对员工「再教育」。

对于政府2月公布《香港电台的管治及管理检讨报告》的建议,港台昨发《香港电台编辑政策及流程》,文件达99页,适用于港台员工、第II类服务提供者、合约或外包服务提供者,并列明港台编辑的凌驾性原则是必须尊重并维护宪制秩序和「一国两制」。

报导称,就「一国两制」的指导原则方面,文件列明港台不能只局限于从香港特区角度,而须同时考虑香港是国家一部分;节目制作人员处理与大陆事务及台湾有关节目,应恪守一个中国原则,不应把台湾称为或视作一个国家;港台须紧记者国家就国防及外交关系的立场,制作可能触及有关范畴的节目时,不得破坏或让人有破坏该等国家政策的观感。

文件提到,不可将犯罪塑造为「光荣的英雄事迹」,不得把罪犯描绘成受害者,须确保叙述没有同情、合理化或英雄化犯罪行为。制作人员不得披露内部资讯,如制作中内容及尚未公开材料,编辑决定,行政、财务及人事管理决定,否则等同违反专业操守及政府规则,须纪律处分。

广播处长顾问蔡洁如昨接受港台访问提到,港台要推动和培养国民身分认同、对国家和一国两制的认识等,而国家利益是公众利益的重要部分,港台制作节目时须注意和考虑,有关「国家利益与公众利益有冲突」的二元对立看法太简单化,当讨论国家利益事宜时,员工可按上报机制寻求编辑委员会指引。

对于文件称制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这次发布的政策和指导原则,蔡洁如称,文件告知员工有何依循和要注意的误区,非「捉同事去犯规」。被问到会否担心窒碍员工创作自由和影响节目质素,蔡称不担心,又指港台方针是制作有创意和负责任节目,编辑自主让员工无惧无私制作。而港台仍能否做调查报道揭露政府不当,蔡称只要报道和分析有证据支持就无问题。

记协认为,「流程」中部分措辞内容含糊,如访问犯罪者阐述其动机、信念等,会否被当作「塑造为光荣的英雄事迹」。记协称单向「上而下」发布指令,往往适得其反,令讲求灵活变通的新闻机构变成照本宣科的流水式制作机器,令制作人员因担忧违反指引而采消极态度,影响节目质素。

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梁丽娟称,文件重新定义公共广播,言明港台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及特区利益,细至视听效果、灯光亦提及,反映管方不信任员工,「觉得员工未有一国概念,所以要不断提醒,犹如『再教育』」。

港台顾问委员会主席林大辉喜见文件吸纳顾委会意见,亦知港台会向员工提供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