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中央推动准公共托育服务 花莲祭每月3000增额奖励

花莲县政府响应卫福部推动准公共托育服务,今年祭出最高3000元的奖励措施,鼓励居家托育人员加入准公共托育服务行列。(花莲县政府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花莲县政府响应卫福部推动准公共托育服务,今年祭出最高3000元的奖励措施,鼓励居家托育人员加入准公共托育服务行列。(本报资料照片)

中央鼓励居家托育人员加入准公共托育服务行列,每年补助1.2万元,花莲县政府响应该政策,今年也随之祭出增额奖励措施,提供每月最高3000元的奖金,借此提升、稳定全县的托育服务品质,建构友善的育儿环境。

县府社会处妇幼科长范家荣表示,卫福部减轻家长育儿负担,今年提高0到2岁(未满)托育补助,家长送托公共托育机构者,每月补助从5500元调升至7000元,送托准公共托育服务者,每月补助自8500元调升为1万3000元;鼓励居家托育人员加入准公共托育服务则祭出每年1万2000元奖金。

他说,一般居家托育人员服务费用通常是自己与家长议价,不过市场有一定价格,无法随意调涨,加入准公共托育服务行列虽需依规定标准收费,但中央推动该政策目的是希望能减轻民众负担,因此祭出奖励鼓励居家托育人员加入,利用补助作为诱因,让保母提供稳定且持续的服务。

范家荣指出,居家托育人员提供服务需向主管机关登记,县内目前共有341人登记,加入准公共托育服务有310人,为鼓励居家托育人员及私立托婴中心加入准公共服务行列,经与业者、家长、保母及学者讨论,今年起办理「花莲县准公共友善托育奖励措施」。

不过中央奖励办法规定较严格,且奖金以年计算,但县府补助则以月核算,收托儿童年龄为实际年龄未满2岁前送托且申请补助时未满3岁,申请人数上限为2人,1人1500月,2人3000元,详细申请办法与标准可至社会处官网查询。

此外,社会处布建友善育儿环境及托育服务,除办理训练协助有意成为保母的民众考取证照、提供服务,同时也积极建置公共托婴中心及托育资源中心(亲子馆),以公共资源分担婴幼儿家庭照顾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