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发布消费提醒:
日前,记者从市消协获悉,由于近期相关投诉增多,省消协已发布消费提醒,希望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网络直播电商平台购物时保持高度警惕,谨防“飞单行为”陷阱。
据悉,“飞单行为”是指主播在直播间内,通过各种方式引导消费者脱离原平台,转到微信等社交软件平台进行交易。消费提醒中介绍了相关案例:消费者赵女士于2024年11月26日在某电商平台的一个直播间选购翡翠手镯时,受主播宣传蛊惑,在平台付20元定金后,又按商家要求通过微信支付2000元进行线下交易。收到商品后,赵女士发现实物与直播间描述严重不符,要求退货时无法联系商家,向平台投诉后也仅收到平台的20元定金退款,遭受损失。
据介绍,此类“飞单行为”多发生在珠宝首饰、手机等高价值商品领域。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网络直播电商平台购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仔细确认卖家是否持有正规营业执照,并认真查看其他用户的评价反馈,以此判断商家的信誉和商品质量的可靠性。第二,务必保存好与商家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这些将是发生纠纷时维权的关键依据。第三,要警惕低价诱惑,对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商品要提高警惕,这很可能是假货或是精心设计的陷阱。
还需注意的是,在交易过程中,建议消费者尽量通过平台的内置功能完成所有交易流程,如直接在商品页面下单购买,或使用平台认可的第三方服务进行交易,坚决避免进行场外交易。一旦察觉到任何异常迹象,应立即停止交易,并向网络直播电商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倘若经营者涉嫌诈骗,消费者已经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协助警方侦破案件,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同时,消协部门也呼吁网络直播电商平台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加强对主播的教育和监管,加大对主播违规行为的约束和惩处力度,建立完善的消费者友好型救济机制,持续优化网络直播销售的消费维权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记者杜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