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诈骗代办 用金管会名号二度诈骗
金管会呼吁民众若遇到诈骗,「要报案不代办」,不要误信第三人而二度受骗。图/本报资料照片
金管会14日表示,近期有民众发现自己已被诈骗,急着把钱从不法集团的警示户中拿回,误信第三人声称可透过金管会拿回款项,再把交钱给第三人,第三人虽有把委托书给金管会,但金管会并不能代民众拿回款项,金管会在短短两个月内已接获超过近100件的委托书,担忧恐会有民众二度受骗,因此呼吁民众若遇到诈骗,「要报案不代办」,不要误信第三人而二度受骗。
银行局表示,金管会近期接获多起疑似向民众收取费用,代民众陈情要求银行返还警示帐户剩余款项之案件,特地呼吁民众不要轻信,以避免受骗。警示帐户内剩余款项发还,涉及执法或司法单位,不是银行可以自行决定的,须配合警方侦办及司法判决结果,因此民众如果遭遇诈骗,应尽速向警察机关报案,如果有第三人表示可以代为向金管会陈情协助,向银行要求处理警示帐户内款项发还,并收取费用,民众就应提高警觉。
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说,近期金管会在短短两个月内接获近100件的「委托书」,观察到主要的态样是,有民众受到诈骗,因为基于隐私选择不报案,但是却误信第三人谎称可以把款项追回来,第三人可能有向受害者收取费用,然后再用委托书的方式,假冒是陈情民众,出具委托书要求金管会转请银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