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電子煙管理難 國教盟籲學生首次違規即通知家長
国教盟认为,现行法律仅禁止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及相关吸食装置,却缺乏管理不含尼古丁的组合元件,如雾化器等等,让青少年依然能轻易取得设备。图/国教盟提供
台湾于112年修订「烟害防制法」,全面禁止电子烟及制造、贩卖、供应吸食工具,违规者可处罚金。但国教盟今日发布新闻稿指出,现行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多重挑战与执行困难,无法有效遏制电子烟在校园的渗透,呼吁学校方面设立全国统一标准,携带电子烟的学生首度违规就通知家长。
国教盟认为,现行法律仅禁止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及相关吸食装置,却缺乏管理不含尼古丁的组合元件,如雾化器等等,让青少年依然能轻易取得设备。且网路上依然频繁出现电子烟和相关产品的广告,青少年可透过社交平台和网购轻易取得。
另外,国教盟也观察,学校在检测学生是否使用电子烟方面缺乏手段,再加上人手不足,导致防制行动成效大打折扣。且现有的校园烟害防制以文宣、标语张贴为主,惩戒措施依赖于校规规范与劝导,对学生的具体处理则多以没收电子烟并通知家长为主。
此外,学生经常利用漏洞逃避处罚,如在突击检查时迅速丢弃电子烟,并声称物品并非自己所有,现有法律对「持有电子烟」无明确罚则,导致学校在处理上存在尴尬局面。
国教盟建议立法院修法,将「持有电子烟」列为违法行为,对未满20岁者和成年青少年区分处罚,让校方对违规持有者有法可依。并要求网路平台自查电子烟广告和销售情况,对违规行为实施高额罚款,同时加强校园周边实体商店的查缉力度。
在学校方面,国教盟认为应设立全国统一的标准,针对携带或使用电子烟的学生逐步设置惩戒措施,首次违规即通知家长,重复违规者则需参加戒烟辅导课程,确保家长能及时参与管控。
另外,建议学校配备电子烟与毒品检测设备,以便能快速识别电子烟中是否含有毒品成分。学校应与卫生单位和警方合作,定期进行检测,保护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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