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金金分离纳入自然人 吴澄清、彭雪芬都有利益冲突

▲银行局局长邱淑贞。(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5月17日召开记者会,正式宣布金金分离纳入银行法与金控法。银行局局长邱淑贞今天(29日)再公布新版的金金分离规范,被规范的董监事范围,除了法人也包含到自然人。针对石化业大老吴澄清同时担任台新金、彰银2家董事;与台新金董座夫人彭雪芬担任新光金董事,都将被推定为有利益冲突,但两人可担任到任期结束。

金管会今天公布的金控、银行负责人资格条件兼职限制修正草案,银行或金控董监事「本人」或其关系人同时担任其他金融机构董监事,推定有利益冲突。其中所谓的「本人」范围包含3类,一是法人当选后派任的自然人,属于法人代表,可以随时改派;第二是代表法人的自然人自己出来当选,依照公司法规定法人的自然人代表可以自己出来选;第三是单纯自然人当选。

在金管会主委顾立雄5月17日公布的金金分离,当时只有规范到法人担任银行或金控董事时,如该法人或「其关系人」同时担任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被推定有利益冲突。但今天则将规范范围扩大到法人与自然人。

关系人的规范范围,自然人部分是指自然人的配偶及直系血亲;还有该自然人与配偶或直系血亲,持有资本额超过3分之1的企业;或是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或拥有过半数的董事的企业。

法人部分对关系人的认定,则是该法人的董事长的配偶与直系血亲,还有该法人的董事长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持有资本额超过3分之1的的企业,或是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或拥有过半数的董事的企业。

另政府直接与间接持有100%的公股银行,虽然不适用前项规定,但所指派的法人董监事代表或代表人,除非提出没有利益冲突的说明,并经金管会核准,否则不得兼任其他金融机构任何职务。

媒体也询问石化业大老吴澄清同时担任台新金、彰银2家董事,跟台新金董座夫人彭雪芬担任新光金董事,是否都会受到影响,要立即解任?邱淑贞表示,吴澄清的个案来看,台新金目前跟彰银之间有明确转投资关系,但是否具有控制从属关系还有待厘清,若最终台新金跟彰银不是控制从属关系,就会被推定有利益冲突,但吴澄清仍可担任到任期结束。

而台新金董事长夫人彭雪芬现在担任新光金董事,就触犯到金金分离的规范,但是因为金金分离是明年7月上路,依照规范彭雪芬也可以担任到任期结束,「但一般公司看到立法都会先改派,公司若要先调整也是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