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拨1800万 补助修缮震损建物

新北市府将以城乡发展基金支应1800万元,针对公寓共用部分在0403花莲大地震中造成的灾损提供修缮补助。(新北市工务局提供/吕健豪新北传真)

针对0403花莲大地震在新北市造成建筑物的灾损,新北市长侯友宜1日于市政会议宣布,针对被列红黄单以外的灾损建物共用部分提供修缮补助,指示工务局及城乡局合作,由新北市城乡发展基金支应1800万元,每栋单一楼梯最高补助5万元。

工务局昨在市政会议提出临时提案,针对花莲地震后的灾损,订定「新北市政府办理0403地震灾害建筑物共用部分修缮补助计划」,提案立即获得通过,由侯友宜当场宣布公告实施。

侯友宜说,地震造成很多建物损坏,市府迅速启动灾后建筑物紧急评估机制,在勘查过程中除了确认建筑受损程度外,更发现很多是共用部分受损,但公寓大厦的住户对于修缮问题容易产生不同声音,为了减轻民众负担,以实际金额补贴的方式协助修缮。

工务局统计,新北市在震后接获的灾损通报,至4月25日止,约有1600件,其中大约7成是屋龄20到30年以上的4、5楼公寓,为加速震损建物共用部分修缮效能、提高民众修缮意愿,确保建筑物公共安全以及让民众尽快回复正常生活,因此制订此修缮补助计划。

该计划补助范围为新北辖内2003年底前取得使用执照的建筑,且共用部分有实际供共同使用者,无论是否成立管委会的建筑物都可以获得补助,补助单位为每栋共用直通楼梯,补助实际支出金额的二分之一,单座楼梯最高补助金额5万元,申请期限至10月底止。

工务局解释,该计划补助项目包括公共走廊或楼梯间、建筑物立面,及其他共用部分裂缝修缮工程。也提醒民众如修缮规模及金额超过计划规定,可透过都市更新「整建维护」向市府都更处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