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全面违停迳举电子化 减化员警负担与强化管理

新式电子标示单。(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提供)

传统纸本标示单。(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提供)

新北全面推行违规停车迳行举发电子化。(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提供)

新北全面推行违规停车迳行举发电子化。(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提供)

以往员警举发违规停车,如车主不在场均是用纸本「违规停车迳行举发标示单」(俗称白单),夹在违规停车车辆上,后续再寄发「举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单」(俗称红单)给车主正式裁罚,收到举发单才可进行缴费。因应举发作业逐渐朝向电子化,为确实管制迳行举发流程,同时减轻员警负担,又可强化内部管理机制,新北市警局自今年12月1日起,全面推行违规停车迳行举发电子化,改以电子「违规停车迳行举发标示单」举发违规停车,减少举发疏失及弊端。

新北警表示,「违规停车迳行举发标示单」,主要作用是提供执勤员警辨识用,夹带在违规停车的车辆明显处,如汽车雨刷下方或机车座垫旁,避免同一违规停车行为在2小时内,遭不同员警重复举发而导致民怨;但须提醒民众,标示单虽可通知民众违规停车的行为已遭员警拍照举发,即便标示单遗失,只要违规行为属实,警方仍会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违规停车规定举发。

为推行标示单电子化功能,新北市警局已提前于今年9月9日先行择定三重、中和、土城、三峡、淡水、瑞芳分局等6个单位进行试办,经统计,试办期间使用电子标示单举发共计2万4860件,基层同仁反映,确实减轻工作负荷。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12月1日标示单全面电子化后,执勤员警于违规停车现场可直接使用警用小电脑(M-Police)举发系统的标示单功能,拍摄违规照片并输入违规资料上传系统,以蓝芽印表机列印电子标示单,员警不需要另外再将资料上传系统,而对于上传系统的违规资料,后台会再将2小时内重复举发案件剔除,减少重复举发问题。

电子标示单与目前员警现场拦查举发的罚单外型相似,均使用电子纸卷列印为长条型,但举发内容并不同,民众如因违规停车收到标示单应检查内容,电子标示单仅用于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举发违规停车行为,且电子标示单内容下方注意事项,会注明「本单为标示性质,不作缴费使用」及「本项违规行为,另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单』通知车主。」等字样,不须先行缴费,红单会用挂号寄到车主地址,在此呼吁民众应遵守交通规则勿贪图一时方便而违规停车,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