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酒店少爷发愤图强 变行政执行官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行政执行官主任黄有文,当年以补习班榜首之姿考上台大法律系,还登上补习班的榜单。(柯毓庭摄)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被戏称是合法的「讨债集团」,新北分署行政执行官主任黄有文秉持着维持财政、税务公平的使命执行每件任务,更将新北分署执行案件写成生动的新闻稿,让人对行政执行官改观。但过去黄有文曾因家境贫困,高中读了5年,还当过酒店少爷,后来因一则报导,开始发愤图强,改变自己的人生。

台大法律系毕业的黄有文,1968年出生在云林乡村,在那个还没有12年义务教育的年代,他虽以优异成绩成为各校抢着要的学生,却因出身贫寒没钱读书,最后只能在夜校半工半读,甚至看见日间部的同学,「都很羡慕他们可以读书」。

后来黄有文受不了半工半读的生活,重考上台南一中,但不到一学期,父亲因酗酒导致肝硬化,让本就不好的家庭经济状况雪上加霜,他只好又休学。不过黄有文又以榜首之姿,考上当地第一志愿斗六高中,遇到时任校长何瑞仁免费提供他学杂费,甚至将校长宿舍让给他住。

好不容易高中毕业,再次因经济问题无法读大学,报考军校又因「政治因素」以榜首之姿落榜,他坦言当下曾抱怨「人生怎么这么不公平!」让他在退伍后,一度自暴自弃,后来在朋友介绍下去酒店当少爷,没想到却是人生的转捩点。

黄有文说,在酒店当少爷时,都要第一个到,闲暇时就会看报,因而注意到报纸上十大杰出女青年「丁素兰法官」的报导,发现她读高职夜间部、文化大学法律系夜间部,最后考上司法官,让他受到鼓励。于是黄有文毅然决然辞去工作,投身补习班,不仅以补习班榜首考上台大法律系,更在日后成为行政执行官。

回想起过往,黄有文也以自身经历鼓舞工作上遇到被强制执行的义务人,「不要说我不懂你们的苦,因为我真的苦过」,盼能继续在岗位上执行税务公平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