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美术馆明年开馆 拟设行政法人

新北市美术馆预计2025年第1季开馆,新北市议会9日二读《新北市美术馆设置自治条例》草案,蓝绿议员均不满新北市美术馆拟设置行政法人,市府与议会恐无法监督。(陈慰慈摄)

新北市美术馆斥资27亿元兴建,预计2025年第1季开馆,新北市议会9日二读《新北市美术馆设置自治条例》草案,蓝绿议员均不满美术馆设置行政法人,恐难以监督,文化局长张䕒育回应,交由专业性高的行政法人管理是趋势,给予馆方用人及财务弹性,议会仍可要求相关备询。

民进党议员黄淑君质疑,如馆方人员偷盗典藏品或收贿,但因不具公务员身分,新北政风或相关法制单位有权介入调查吗?新北市政风处长尹维治回应,行政法人回归公司治理,不具公务员身分,将回归《刑法》渎职等罪章处理,非用公务员《贪污治罪条例》。黄淑君认为如此刑责相对较轻,恐无实际吓阻作用,要求退回审查会审查,凝聚共识后再审议。

国民党议员陈明义也认为,行政法人是怪兽,新北市美术馆斥资27亿元兴建,设置行政法人将脱离市府监督,薪资市府支出,馆方又不用自负盈亏,董事长甚至有权聘用想用的人,薪资结构却非依公务员叙薪标准,这样的制度很扭曲,质疑:「难道文化局没能力派任馆长吗?」

民进党议员许昭兴则认为应无限期搁置,等文化局说服议员后再讨论;国民党议员陈仪君表示,草案已走到二读,还是理性逐条讨论,有争议条文就延后讨论。

国民党议员戴湘仪认为,欧美国家美术馆大多都采行政法人机制,台湾有很多县市美术馆也讨论法人化,期待议员有监督职责,美术馆同时又可以保持自由度。

张䕒育回应,英法美术馆大部分用此形式,因专业性比较高,有公共政策执行的任务,但却未涉及公权力,财政上可弹性,强调条文有监督机制,美术馆本身有监事会设计,董事组成也有政府机关代表,针对董事会决策可表达意见,不管是计划核定、财政状况、绩效评鉴等,市府都会尽到监督责任,此外,每年会组成绩效小组评鉴,进一步分析提交议会,议会也能针对报告要求相关备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