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五股坑溪冒出泡沫水 环保局全河段监视逮源头工厂

新北市环保局22日下午接获民众通报,五股坑溪出现泡沫水。(新北市环保局提供)

新北市环保局22日下午接获民众通报,五股坑溪出现泡沫水,环保局连续2日冒雨锁定污染源并派员循线稽查,透过全河段监视系统「科学烽火台」锁定污染源头,终于在23日发现一清洁剂厂房,因其清洗化学原料桶之废水含有皂洗剂,经由厂内排水系统,未经妥善处理直接排放至五股坑溪,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第1项迳行告发,最高可处300万元以下罚锾。

环保局接获民众通报五股坑溪出现泡沫水,22日下午,立即派遣稽查人员前往。当时适逢豪雨,溪水湍急且水色偏黄混浊,经现场检测水样后,各项污染指标皆无异常反应。经调阅「科学烽火台」监视器画面,发现御史路于当天14时许有泡沫出现,稽查人员为锁定污染源展开逐一排查周边工厂,惟均因周日休息未作业,并安排23日进一步巡查,积极掌握污染情况。

23日,环保局稽查人员再次前往五股区御史路展开全面稽查,下午又接获通报五福桥发生泡沫水污染,环保局再次调阅「科学烽火台」监视器画面锁定冷水坑桥周遭,并于上游处发现泡沫痕迹,经溯源查获力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清洗化学原料桶之废水含有皂洗剂,经由厂内排水系统,未经妥善处理直接排放至五股坑溪,现场投示踪剂,确认废水确实经由该厂排入溪流。

业者辩称,厂房仅作仓库及清洁剂化学品分装使用,非经常性清洗行为。查该事业水量虽未达水污染防治法事业分类列管定义,但此污水排放行为业已触犯环保法令。

环保局现场责令该事业倘有清洗化学桶需求,应符合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切勿将废水任意排放,后续将列管该事业加强稽查,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第1项规定迳行告发,并依同法第52条规定最高可处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