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工厂「印蓝色恐龙图」废水偷排观音坑溪 新北2hrs火速抓
▲五股印刷工厂偷排废水「染蓝」观音坑溪,新北环保局2hr火速破案。(图/新北市环保局提供,下同)
新北市政府环保局于11日接获民众通报,五股区中直路旁观音坑溪呈现乳白色,稽查员随即赶赴现场,并于发现污染点位后沿上游巡查。虽然该址工厂林立,地下排水路错综复杂,稽查人员仍缜密推敲细微线索,终于查获一处位于中直路上从事印刷的业者,将洗涤后含有染剂之废水排入观音坑溪中,环保局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告发,最重将处300万元罚锾。
环保局指出,11日中午12点左右接获当地民众通报河川污染案件,稽查员立即赶抵现场,并于五股区中直路旁,发现有废水自管壁中流出,因该址工厂林立,且稽查人员到场时仅余少量废水流出,研判废水可能即将排放完毕。为取得稍纵即逝的有力证据,稽查人员依水色及污染物种快筛结果,搭配过往查处经验,判断并缩小可能的污染嫌疑对象。
▲稽查人员查获一处位于中直路上从事印刷的业者,将洗涤后含有染剂之废水排入观音坑溪中。
终于查获一处位于中直路巷弄内从事印刷衣物的业者,由厂内残余痕迹发现业者未妥善处理洗涤染剂后之废水,迳行排出厂外,稽查人员再施以示踪剂比对流向,证实与场外污染废水流向相符,业者见状只得坦承疏失,遵从稽查人员指示立即停止污染行为。环保局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告发,并依同法第52条规定最重将处300万元罚锾。
环保局表示,稽查员为即时掌握污染来源,以各项科学工具辅以可贵的经验,追查稍纵而逝的违法迹证,终在稽缉而不舍的追查下,顺利于2个小时内破案,并立即禁止可能持续污染河川之行为。
▲位在五股区中直路从事印刷的业者。
环保局提醒,各类事业若有产生废(污)水,无论多寡都应妥善处理并符合放流水标准后始得排放,以避免影响河川水体水质;若规模较大者,则应向环保局确认是否达列管规模并申请排放许可,否则最重将面临高达2000万元罚锾及停工处分。环保局强调,后续仍将加强各河段水污染专案稽查,以遏止不法业者偷排废(污)水污染河川水质,也同时呼吁市民倘发现任何污染,请立即拨打1999市政服务专线通报,才能共同守护我们的环境与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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