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越南走私肉品 验出非洲猪瘟
新北市警方会同防检局、新北市财政局、卫生局及动保处人员搜索新庄中正路仓库,当场查获大批越南肉类食品。(新北市动保处提供/王扬杰新北报导)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动保处获报指新庄区越南籍潘姓女子涉嫌报关空运杂货、杂粮,却夹带进口禁止输入的肉品及私烟,检警搜索查扣越南走私香烟及上百公斤的月饼、热狗、猪肉卷等7项越南肉制产品,部分肉品验出非洲猪瘟。检警查出,潘女自今年3月起开始接单进口,将持续追查供货商及货物流向。
非洲猪瘟中央灾害应变中心指挥官陈吉仲说,这首起国内查获走私非洲猪瘟阳性肉制品,已全数移交云林县动植物防疫所销毁,将全面清查上下游通路阻断可能感染风险,食药署与环保署也将协助启动市面查缉以及稽查养猪厨余蒸煮作业。
动保处表示,本月19日云林县斗六警分局通报新庄区仓库发现越南非法进口肉品,动保处会同防检局、卫生局及检警前往查缉,查获数箱含有越南肉制食品及香烟,查扣含肉月饼159个、热狗19包、火腿肠6箱、荷叶包猪肉卷16公斤、牛肉干5公斤、鸡肉丝5公斤及小洋葱15公斤,现场除潘女外,另查获3名逃逸移工。防检局将肉品全数封存、抽样送验及消毒,并于20日销毁。
据了解,潘女17年前结婚来台,坦承3月初被越南公司聘为台湾集货地负责人,开始配发越南进口货物,货物流向多为外籍新住民,她只负责配发分送,并不晓得货品实际内容物为何。
动保处表示,非洲猪瘟病毒可透过厨余、感染猪只分泌物或排泄物、车辆及人员带原、加工肉制食品方式传播,病毒甚至可在冷冻猪肉中存活超过1000天,违规携带肉类产品入境最高可罚100万,网购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制品,最重可处7年徒刑、并科新台币300万元罚金。警方说,全案将依《烟酒管理法》、《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