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非洲猪瘟肉品 越南母女遭诉

国内查获从越南走私的香肠、火腿中验出非洲猪瘟病毒,引发各界关注。(非洲猪瘟中央灾害应变中心提供)

台湾今年8月首度查获自越南走私非洲猪瘟病毒肉品案,新北地检署5日侦结。检方查出,越南籍邓姓妇人和阮姓女儿自今年3至8月间,走私大批含有非洲猪瘟病毒的越南肉制品以及未税香烟来台,逃漏税捐28万余元,依违反惩治走私条例、税捐稽征法等罪起诉母女2人,痛批2人仅因私利,罔顾全台畜牧业安全,建请法院重判。

警方8月19日搜索邓女在新北市新庄区承租的仓库中,查扣71.786公斤的越南进口肉品及2880包走私香烟,肉品送验后确定含有非洲猪瘟病毒,翌日全数销毁;新北地检署指示主任检察官黄彦珲、检察官何国彬成立专案小组,进驻海山警分局追查非洲猪瘟病毒肉品流向。

检警清查邓姓母女电脑纪录,与农委会、财政部关务署及全国各县市卫生局、农业局、动保处,同步针对辖区内越南小吃、杂货店、工厂、宿舍与住家展开3波稽查,共清查1万220处、查扣106件可疑肉品并送验,涉及刑事责任者,则由各县市警局报请各地检署指挥侦办。

检方调查,邓姓母女受雇于越南商台安贸易旅游公司,明知越南为非洲猪瘟疫区,肉品及香烟未经许可不得输入台湾,台安公司阮姓负责人自3月至8月间在越南进货、报关,指示邓姓母女在台接货及转运货品给购货客户,走私并逃漏烟酒税17万2467元、健康福利捐10万8470元。

庭讯时,邓姓母女否认犯行,坚称不知货品中夹带私烟、疫区肉品,但由于证人指证历历,检方不采信2人辩词,痛批2人仅因私利,罔顾全台畜牧业安全,可能造成难以回复的民生、经济重大损失,不但影响人民生活,并耗费巨大行政资源,认为2人恶性重大,建请法院量处较重之刑。台安公司阮姓负责人则另案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