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收港人政治献金40万遭办 荣誉主席郁慕明缓起诉

新党收受港人政治献金40万遭移送,荣誉主席郁慕明获缓起诉。(中时资料库)

新党因向监察院申报2018年收受「和安行」公司政治献金40万元,监察院查核后,发现「和安行」负责人甄美芳当时具有香港居民身分,依《政治献金法》规定政党不得收受,向台北地检署告发新党荣誉主席郁慕明、陈姓女出纳2人违反《政治献金法》,检方因陈女认罪,郁慕明不否认收受献金事实,接受缓起诉条件,且缴回40万元献金,19日给予郁、陈2人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命2人各须支付公库5万、3万元。

据了解,北市「和安行」公司成立多年,公司是跟国民政府迁台来台设立,负责人甄美芳的母亲曾是公司董事,早已取得台湾籍,女儿甄女与部分家人具有香港居民身分,但甄女在本案后,已于去年3月取得台湾籍。

据调查,「和安行」公司2018年间汇款40万元至新党的政治献金专户,新党依《政治献金法》申报,监察院查核发现,当时「和安行」负责人甄美芳具有香港居民身分,政党依法不得收受,认为新党违反《政治献金法》,去年8月将资料移送北检,向北检告发告发新党荣誉主席郁慕明、陈姓女出纳2人违反《政治献金法》。

检察官传唤新党出纳陈女调查,陈女认罪,郁慕明则因疫情关系,人在大陆的他具状向检察官表示,他承认新党有收受「和安行」公司政治献金行为,亦接受检察官开出的缓起诉处分条件,加上新党事后已缴回40万元,检察官决定给予陈、郁2人缓起诉1年,命郁、陈各支付公库5万、3万元处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