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前董座吳東進:金控現增就是王道 是一定要做的事情!

新光金创办人吴东进。(本报系资料库)

对于新光金上周五董事会后由公司派释出已「达成共识、气氛和乐」的说法,新光金控创办人,同时也是新光金最大股东吴东进打破连日来的沉默,今天在接受本报专访时用「粉饰太平」来回应对方说法,并指出他们所推派的三席董事在会中都已强调,一定得由金控来办现金增资来挹注人寿增资,不能光靠证券、银行子公司上缴获利等方式,但现增连办都不办,等于大股东连一毛钱都不拿出来,他斩钉截铁的说:「金控现增就是王道,是一定要做的事情!」宣示他主张并将积极参与新光金的现增,来为人寿注资的决心。

金管会将在本周二下午举行年终记者会,新光金是否该办现金增资?该用何种方式让新寿得到资金挹注?不但成为媒体瞩目的焦点,也正等着金管会主委黄天牧「讲清楚说明白」,因为在2023年的4月26日,黄天牧亲自召见了当时已未担任董事,仅具大股东身份的吴东进,和金控董事长许澎、总经理吴欣儒和人寿总经理黄敏义等人为新寿增资事开会。

吴东进表示,由新光金控办理现金增资,原本就是金管会的期待,因为当时他就很明确向金管会表示,若要帮新寿增资:「必须得到吴家每个人、全体大股东的支持!」他当时也和金管会说,因为新光金的股份并非他一人持有,因为有些股票是控制在新胜、新光实业的手上,他并非董事长,得要他们也一起来增资才有办法,接着他进而指出,当时向金管会讨论的方向,就是由新光金控办理现金增资,没有任何模糊的灰色地带,但他不解为何现在的经营团队对于新寿增资的方式,一直避谈由金控出面现金增资。

在受访时,令吴东进心中不平的还有另一件事。他表示,过去新寿透过BOT公开标售取得了北士科高达16000坪土地,而仁宝集团透过标售取得邻近土地,也在同一时间,当时新寿即规画,将这块基地打造成生技医疗园区,作为灭菌工厂、生技医疗业、生化实验室等三大产业的基地,同时和周边多家医院展开合作,并保守估计一年至少有10亿至14亿的收入,但自从去年经营权变天之后,此案就停摆,多位原先已投入此案的副总、协理因不明原因退休、离职之外,之后该案就由新成立的「不动产管理委员会」接手,但到现在仁宝的基地都已动工了,反而新寿这块基地没有动静,令他质疑为何推动此案如此牛步化。

对于吴东进所提出的两大质疑,新光金作出两项回应,除了重申一定会为新寿办增资,目前主要会以新光银行和元富证券的获利上缴金控,或是由新寿发债来为新寿增资,达到RBC 200%的目标,另外,正由不动产管理委员会讨论出更有效率的土地使用方式,今年将会有新的结论出炉。以下为吴东进接受专访时的纪要:

问:在去年4月您被黄主委约见谈新光金控现增的事,当时您并非董事,应该是以大股东身份去,到底金管会是认为新寿有现增就好,还是应由新光金来办理现金增资,再注资给新光人寿?

答:当时我就讲了,新光金现增有其必要性,只要找姓吴的兄弟,都会去,都已经讲到这样了,上次现增,新胜投资少参与了5亿额度,之后也是我来补齐的,但新光金控若要办现增,必须要姓吴的要一起来努力,新光姓吴的都要一起参加现增,才有办法,因为新胜、新光实业等机构并不是我当董事长,我没办法要这些机构一定来参与现增。

当时我只是大股东身份而已,要我过去谈,就是希望大股东也能支持新光金来办理现金增资,而且金管会日前都已对外表示,不应只由新光银行及元富证券上缴获利给金控为新寿注资。

增资的事我绝对义不容辞!这四年来,我们透过对外募资、现金增资,发行GDR等方式,我共为新光人寿增资了760亿,接下来金管会要求新光人寿在接下来的3年,每年增资70备,共210亿这么大的金额,一定要新光金大股东们的支持才行。

倘若新光金办理现增,对大股东而言的确会吃亏,因为大股东不能随便卖,必须申报,但对一般投资人而言,可旧股换新股,可以赚到价差,不会吃亏,现在新光人寿处境如此,参加现增,大股东都应该支持。

这里我要厘清的是,要为新寿办理增资,并非不能透过子公司盈余上缴、或是发债的方式来作,但只靠这二种,新光金却连现增都不办,大股东一毛钱都不拿出来,说不过去,像最近外资8天已卖了10万张,也和此有关。

问:在你看来,发债和现增对于新寿RBC的帮助,有哪些不同?

答:发债的话,不论赚赔利息都要付,这是债的特性,但现增的话,是有赚才配,没有赚就不会配息,更重要的是,倘若发行次顺位债,对RBC的帮助有随着时间递减的问题。例如,不仅10年期债券才能抵作股本,而且最多5年就会消失,因为每年对RBC的贡献度会逐年递减20%,5年就抵完,但现增的话就不会有这种问题。

我经营新光金20年来,我们前后现金增资460亿,倘若加上二次发行GDR的话,是760.98亿,但现在的公司派一直回避现增,包括去年12月董事会通过要找外部顾问公司,在我看来是缓兵之计而已。

因为美国升息,每个保险公司都有增资的压力,保户大量解约保单去买美债,保险公司收来的钱不够付解约金,现在很多寿险公司卖不动产,也是为了筹现金,新光人寿如果要变现,当然也可处份帐上的股票,例如我们也有国泰金、富邦金的股票,但光是这样不够,金控来办现金增资让大股东来参与是一定要的。

问:您有提到关于北士科BOT案的开发进度牛步化的问题,可否谈谈您的想法?

答:我们跟仁宝是几乎是同一时间标到的,仁宝去年已经2月9日开工了,但新寿北士科的基地,到现在连开工都还没开工,这非常可惜,我们当初花了44.02亿的权利金标到,1坪33万元,是仁宝约一半的价格。

我先前在新光实业董事会后(吴东进仍为新光实业副董事长)也提醒我三弟(吴东亮)和Michael(洪士琪),还有吴昕达,要尽快开工北士科的开发案,我们先前已估算,16000坪土地可盖60000坪,一坪1400至1500元租金,1年有9亿至10亿的租金。我们在111年2月已完成登记,原本预定116年就要盖好,但照现在进度看来,恐怕延迟至少2年,本来都已经要发包了,还找知名设计师李祖原来设计,并且想找和仁宝一样的达新工程来发包,因为基地很近,而且,至少连续壁可以先做,但去年6月经营权换人之后,全部都被推翻一切重来。

现在的不动产管理委员会,由吴昕达当主席,和洪士琪,魏宝生、陈彦希等成员,都是金控董事,另外,何弘能也是人寿独董,是北医妇产科医生,我认为这样不妥,因为委员会的成员同时都是金控或子公司的董事,等于「球员兼裁判」,如何能发挥董事会负责监督的效能?

另外,有人说我卖祖产,但我卖的都是当初我买进来的,何来卖祖产之说?我当初为了挹注新寿资金,也卖了A8、A11,以及民生东路的大楼,但这些都是我当初买进来的,另外,我们持续增资之下,先前新光金的资本额已来到1578亿,当时只和国泰金的资本金差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