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吵架忘去教召 一场口角代价10万!

杨姓后备军人新婚与妻子发生口角,竟将教召一事忘个精光,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6万,并向公库缴4万元。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摘自军闻社)

新竹市杨姓后备军人,去年收到军方教召令,需前往湖口长安营区报到,但新婚不久的杨男,因与妻子发生口角,盛怒之下竟将教召一事忘个精光,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6万,并向公库缴4万元,一场夫妻口角代价高达10万元。

判决书指出,杨男明知退伍后具备后备军人身分,依法应接受召集令进行教召,去年6月间需到湖口乡长安营区报到,而教召令在10天前送到杨家,由杨男父亲代收并转达。

不料新婚没多久的杨男,因细故与妻子发生争执,两人大吵一架,教召当天仍在气头上,完全忘记要到营区报到一事,营区点名时找不到人,通报新竹后备指挥部告发侦办。

地院简易庭法官审理时,杨男坦承犯行,法官审酌他没有前科,系因与妻子争执才疏忽要前往教召,相信不会再犯,因此判刑2月,缓刑2年,得易科罚金6万元,判决确定半年内要向国库支付4万元,总计付出10万元做为未教召的代价。

不少退伍国人都有教召经验,但召集令送达的效力不时引起争议,主因为男性退伍后,因工作需要或结婚等原因,会搬离原户籍地,若少了家人通知,很容易忽略召集令的送达。

法界人士分析,涉入妨害兵役者多数是退伍的后备军人,退伍后离开户籍地工作,导致教召令收不到,屡次无法送达就会触犯兵役法,但检方会厘清是否有明确犯意,若只是不小心疏忽,通常会予以不起诉处分,但累犯则较容易被起诉判刑。

市府兵役科表示,故意不去教召可说得不偿失,依据经验法则,下次收到教召令时,服教召的单位距离,会调得比前次更远,呼吁后备军人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