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命到来无用持续伪单身 人妻心碎!夫与小三爱的足迹遍全台

黄女惊觉丈夫偷腥,与小三「爱的足迹」遍及全台各地。(示意图/shutterstock)

云林一名黄姓女子与陈男在103年结婚,婚后育有2名子女。黄女指出,陈男一开始勉强称得上照顾家庭的男人,但108年起陈男回家与我还有小孩却互动冷淡,我形同过着「伪单身」生活,陈男持续缺席所有家庭生活,彼此生活已无交集。

111年某日,陈男返家求欢,后来我发现怀孕了,原期待新生命到来能为家中带来新气象,也可挽回陈男不甚关心家庭的心,而111年12月某次产检等待看诊时,无意间看了陈男手机,发现他与张女从108年起密切交往。

张女108年认识陈男时,就知道他是有家庭的人,交往期间发生不计其数性关系,「爱的足迹」遍及全台各地,张女为宣示「主权」,到每个景点都会留下亲密合照。

更令人发指的是,2人交往期间,陈男固定每月10万元不等包养,张女甚至向陈男要求将我所使用的「BMW」与「BENZ」供其使用,张女还把名车照片放到社群平台炫富,向网友佯称是自己的车。

2人交欢地点遍及各地,甚至在我的床上发生关系,张女更会应陈男要求穿紧身短裙增加闺房情趣,完事后还留下影片做为日后回味。张女时常传送裸弄身体照片、影片,影片还声声娇嗔「老公」、「宝贝」呼唤陈男,丝毫未见破坏他人家庭最起码的闪躲与羞愧。

某年白情人节时,张女还提议拍摄「婚纱照」,陈男答应拍了大量「婚纱照」,张女还说,「可到国外办理结婚,这样就不会有重婚罪疑虑」。张女还找自己母亲要求陈男离婚,张母还说,陈男人生如果有我,就可能有问题,要跟张女在一起才是鱼跟水。黄女愤而请求张女赔偿300万元精神慰抚金。

法院审理,2人经由交友网站认识,张女知悉陈男已婚。法官认,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并不以通奸行为为限,倘夫妻之一方违反婚姻诚实义务,与婚姻外之第三人发生通奸以外亲密行为,而破坏他人婚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该行为人(含配偶之一方及婚姻外之第三人)即属侵害婚姻关系存续中之他方配偶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情节重大,他方自得依上开规定请求非财产上之损害赔偿。

法官审酌,慰抚金之赔偿须以人格权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为必要,其核给之标准固与财产上损害之计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双方之身分、地位、资力与加害之程度及其他各种情形核定相当之数额。

法官斟酌,2人不当交往期间长达数年之久,侵害黄女配偶身分法益之行为态样,与两造身分、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日前判决,认黄女向张女请求之精神慰抚金应以10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