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生态环保督察,南京等五市存在这些问题

据“新华日报”报道,3月26日至4月2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京、无锡、连云港、镇江和宿迁开展了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分别形成督察报告。经江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期,督察组分别向五市党委、政府反馈了督察报告。

督察认为,近年来,五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督察同时指出,对照美丽江苏建设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期盼,在绿色低碳转型、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修复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等方面,五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

南京市

7月11日,江苏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南京市反馈了督察情况。督察指出,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有差距。部分地区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两高”项目违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区域存在违法倾倒垃圾和固体废物现象。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得不实,对“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还未落实到位。生态环保体制机制仍需完善,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不健全。

二是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不稳固。大气污染治理末端减排空间收窄,绿色低碳转型仍需加快,炉窑锅炉整治不到位,VOCs综合治理需持续深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面临压力。

三是水污染防治仍存在短板。全市城市河道水质仍需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对照省定目标还有差距,管网建设质量管控不足、日常运行维护不到位,城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成效不稳固,城市内河治理还有薄弱环节,部分农业养殖场存在污染问题。

四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突出。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处置能力存在明显短板,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多发,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短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关停企业和高风险遗留地块管控力度仍需提高。

五是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沿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有待加强,存在生态空间非法侵占现象,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无锡市

7月15日,江苏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无锡市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对照“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的使命担当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还存在差距。部分地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决,一些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标准不高,整改不彻底。

二是新一轮太湖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农田退水、养殖尾水治理有待加强,部分重点任务推进不够有力,生态修复有待加快。

三是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不力。无锡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尚未出台,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不到位,转运环节监管不到位,违规倾倒问题多发。

四是一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大气环境治理仍需加力,自然生态监管仍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还不健全。

连云港市

7月15日,江苏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连云港市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对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照“美丽江苏”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

一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统筹力度不够。贯彻生态优先理念还需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够严实,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仍不尽合理。

二是水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性不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质效不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平不高,部分河道水质仍需提升。

三是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工地扬尘、港口码头扬尘、部分国省干道沿线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VOCs综合治理仍需持续深入,重点行业废气治理水平较低。

四是生态重点领域保护不力。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持续不断,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缺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仍有薄弱环节。

五是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固危废监管处置有待加强,污染地块风险依然存在,应急处置能力仍需提升。

专项督察指出,东海县委、县政府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缓慢,高污染领域管控不严,露天焚烧垃圾问题屡禁不止,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和不足。

镇江市

7月12日,江苏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镇江市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镇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有不小差距,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合力治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仍需完善。

一是落实生态优先理念仍有差距。治污攻坚的定力和韧劲仍需强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仍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仍需深化。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有待加强。部分重点行业大气治理水平不高,大气污染源头减量力度不足,大气环境治理能力支撑不够。

三是水环境治理存在短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质效不佳,部分工业废水收集处理不规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待加快。

四是固体废物污染问题较多。存在固废违规倾倒填埋问题,全过程监督管理存在漏洞,综合整治监管合力不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不足。

五是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不严。生态公益林等生态空间管理不到位,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标准不高,长江生态保护仍需持续加力。

专项督察指出,丹阳市太湖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要求,还存在太湖综合治理责任仍未压实,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有待加强,重点整治任务落实不力等问题和不足。

督查要求

五市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针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要求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来源|人民网江苏综合 新华日报、南京日报、无锡日报、连云港发布、镇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