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特大火灾调查结果公布 55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这起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的惨剧,暴露出诸多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

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佳乐苑综合楼地下一层违法违规建设冷库,施工过程中易燃气体积聚被静电点燃,引发大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同时,建筑防火分隔缺失导致烟气快速蔓延,二层教育培训机构安装的防盗网和广告牌阻碍了学生逃生。

调查发现,涉事房主和多家企业在建筑建设、冷库施工、房屋出租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安全监管、消防验收等环节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排查整顿不力、监管制度存在漏洞、消防验收流于形式等。

事故发生后,江西省公安机关对10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并批准逮捕,包括涉事冷库公司法定代表人、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等。同时,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对55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新余市原人防办主任邓员清等3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调查组总结了五个方面的主要教训,强调要将"两个至上"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防止小问题酿成大事故,提高应急能力素质。同时提出了五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包括加强冷库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开展治本攻坚专项整治等。

这起特大火灾事故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必须深刻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连发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