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问责“白银越野赛事故”:27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京报快讯(记者 马骏)11日16时许,甘肃省召开发布会,公布白银景泰县"5.22"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责问情况,27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白银市委书记被给予政务警告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现场。(新京报记者马骏 摄)

通报全文如下:

白银市景泰县"5.22"公共安全责任事件发生后,根据省委工作部署,在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下设追责组,负责开展调查工作。追责问责坚持依规依纪进行。我们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职责和白银市、景泰县两级方案赋予的职责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认定的事件原因,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原则, 在调查组认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责任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审查调查,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分别认定责任、作出处理。

经报省委批准,对事件中违纪、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27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包括5名省管干部和22名非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依程序办理。

一、主办单位及其责任人员

白银市委、市政府作为赛事主办单位,负责赛事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未履行主办单位职责,未对赛事活动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只挂名、不落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责令白银市委、市政府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领导追责。

1.对白银市委书记苏君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对白银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旭晨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3.对白银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云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承办单位及其责任人员

景泰县委县政府、白银市体育局作为赛事承办单位,负有赛事承办和实施职责,落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不到位,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工作不深不细,对赛事组织统筹、运营实施研究谋划不够,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职责任务不清,对赛事各项工作检查督导不够,致使各责任单位未能有序有效落实赛事各项职责任务,导致赛事管理不规范,出现突发情况时应对不足,救援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责令景泰县委、县政府分别向白银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领导追责。

4、白银市政协原副主席、景泰县委原书记李作璧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李作璧在事件发生后已死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违纪问题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处分。

5.对景泰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文玲予以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对景泰县委副书记周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对景泰县政府副县长张文慧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8.对白银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全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9.对白银市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万应聪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三、具体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员

黄河石林景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景区管委会)作为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赛事承办工作,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县委协调会议确定的任务落实上严重失职失责;违规招投标,致使办赛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负责赛事运营服务;赛事组织管理不规范,对赛事安全保障、医疗救护、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未对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对高影响天气气象预警不重视、不研判,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未建立赛事熔断机制,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严重不足,严重影响救援工作。

10.景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景区管委会主任丁柯涯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审查调查终结后,依法依规处理。

11.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罗文涛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审查调查终结后,依法依规处理。

12.对景区管委会规划科副科长、黄河石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蒙彭森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十级。

13.对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马斌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4.对景区管委会党委委员、综合执法局局长金国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5.对景区管委会工程管理和生产安全科科长田文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6.对景区管委会宣传信息科副科长陶延红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7.对景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王同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协办单位责任人员

18.对白银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立群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9.对白银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达春和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0.对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蔡景珂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1.对景泰县工信局局长马峰给予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22.对景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3.对景泰县体育中心主任卢秀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对景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昭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5.对景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相祖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26.对景泰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萍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7.对景泰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有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