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称处罚张经义是马政府时规定 苏贞昌道歉了!

行政院长苏贞昌。(资料图/记者林敬旻摄)

文/中央社记者余祥王承中台北18日电

陆委会拟依照两岸关系条例开罚任职于中国东方卫视台籍记者张经义,对于行政院长苏贞昌指相关规定是在前总统马英九时代所订,马英九办公室今天驳斥荒谬无知,那是时任陆委会主委的总统蔡英文订下的规定。

对此,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卡)表示,行政院长苏贞昌稍早误称两岸条例第33条立法时间为前总统马英九执政时期,造成各界误会,向社会大众及马英九致歉。

中国东方卫视驻华府记者张经义,日前在白宫记者会面对美国总统川普(Donald Trump)质问时,表示自己来自台湾;陆委会表示,张经义具台湾身分,但其任职的媒体大陆党务政务直属事业单位,涉及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第2项规定,将会同相关主管机关查处。

行政院长苏贞昌上午出席公开活动受访时表示,张经义被处罚不是因为他讲什么话,而是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任职,这个规定是在马英九政府时代规定的,蔡总统上任以后,一个字没改过。

马英九办公室指出,陆委会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不得任职中国党政军」的规定,是于民国92年所修订,当时的陆委会主委是现在的总统蔡英文;陆委会于17日的记者会中并说明,「陆委会于93年3月1日陆法字第0930003031-1号公告,业就上开党政军组织予以例示」。

马办表示,明明是民进党执政时蔡主委所订下的规定,苏贞昌居然还可脸不红气不喘的扯上马英九,到底是无知还是居心不良。

马办质疑,在大陆媒体或其他行业工作而与张经义情况类似的台湾民众所在多有,蔡政府扩大解释相关规定的作法令人难以认同。法律岂可只针对特定个人,政府若要以此论罪,就该一体适用。

马办表示,无论武汉包机议题,或是张经义事件,苏贞昌一再操弄反中民粹,修理自己国人。这次引错误资讯误导国人,实在是非常不良的示范。

Kolas指出,该条例内容规定台湾人民不得担任中国党务、军事、行政或政治性机关职务,此条文为民进党执政时期订定,其后历经国民党执政也一字未改,显见马英九也认同该法律,无所谓「扩大解释」、「针对特定个人之说」。

Kolas表示,日前张经义事件引起社会关注,且国人担任中国共产党新闻媒体正式记者职务者,十分罕见。因此为保护国家安全,政府态度不会改变,已延续一贯政策依法办理。(编辑谢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