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路边「捡到宝」 街头惊见濒临绝种的牠

有民众在新竹市区道路,拾获濒临绝种的一级保育类柴棺龟。(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传真)

有民众在新竹市区道路,拾获濒临绝种的一级保育类柴棺龟。(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传真)

专业兽医检伤判断柴棺龟健康状况良好,已由产发处生态保育科寻找适合地点进行野放。(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传真)

近日有民众向新竹市政府通报,在车水马龙的市区道路上,竟出现濒临绝种的一级保育类柴棺龟。市府人员将柴棺龟送往新竹动物园暂时收容,在专业兽医检伤判断健康状况良好后,评估符合野放标准,已由产发处生态保育科寻找适合地点野放。

产发处表示,柴棺龟早期受大陆市场商业炒作影响,大量盗猎走私出口,让野外族群数量大幅减少,虽然柴棺龟繁衍能力足够,但栖地与人类活动区高度重叠,人为开发导致栖地破碎、生存环境减少,最终族群仍然持续减少。2019年1月,林务局公告柴棺龟濒临绝种,保育等级由二级调升为一级保育类野生动物,成为加强保育对象。

柴棺龟头部绿褐色,眼睛后方有一道黄绿色条带,腹甲为浅黄色,每一盾片外侧有棕黑色斑块,属于半水栖性的淡水龟,可远离水域环境,到陆地上活动,甚至有观察纪录柴棺龟能在陆地上行走1公里,产发处也推测,这可能是民众在道路上拾获柴棺龟的原因。

屏科大野保所副教授陈添喜说,新竹市部分区域为柴棺龟原生栖地,因为人为开发使得栖地破碎,不适合柴棺龟生存,不过,新竹市青草湖附近部分区域原生栖地,仍保有足够生存面积。

市府也呼吁,不要买卖饲养野生动物,如在路上发现乌龟或其他野生动物,请拨打24小时服务动保专线1959,带回家构成猎捕野生动物,将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规定,保育类野生动物应予保育,不得随意骚扰、虐待、猎捕、宰杀或其他利用,违者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