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医收钱「造假死亡证明」离奇身亡变成自然死 下场悲剧了

▲医生收钱开立不实死亡证明书,新竹地院判处医生拘役100天、没收犯罪所得。(图/资料照片)

文/中央社

新竹市某诊所刘姓医师为死因不明死者开立内容不实的死亡证明书,新竹地方法院依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判处拘役100天,并没收犯罪所得,可上诉。

新竹地检署起诉书指出,刘姓医师为某诊所负责人,也是行政院卫生福利部核准执业的家庭科医师,却基于业务登载不实的犯意,为死因不明死者开立内容不实的死亡证明书,并向家属收取费用。

检方表示,刘姓医师在死亡证明书的死亡方式栏上,以虚伪勾选为「自然死(纯粹仅因疾病或自然老化所引起之死亡)」,开立不实死亡证明书,再交予死者家属。

法官审酌,刘姓医师从事医疗为业,明知若有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者,应由警察机关依报验程序后,新竹地检署检察官督同法医相验后制发相验尸体证明书,依法不能由一般医师制发死亡证明书。

法官表示,刘姓医师竟违反规定,开立内容不实的死亡证明书,损害死者家属及检察机关对于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案件相验的正确性,所为实有不该。

新竹地方法院指出,刘姓医师犯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判处拘役100天、得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天,另也没收犯罪所得新台币2.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