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中学校讲堂 指定市定古迹

新竹市政府18日审议「新竹中学校讲堂」指定为市定古迹案,委员们认为该建筑建于1932年,是新竹地区极具代表性的学校建筑,一致通过指定为市定古迹。(新竹市政府提供/陈育贤新竹传真)

新竹市政府18日审议「新竹中学校讲堂」指定为市定古迹案,委员们认为该建筑建于1932年,历史久长,是日据时期陪伴新竹莘莘学子治学的场所,更是新竹地区极具代表性的学校建筑,会中一致决议指定为市定古迹。

市府指出,文化局今年7月17日接获民众提报新竹中学校讲堂为市定古迹,文化局在9月8日举行文资价值评估现勘及审查会议,依委员意见认为此案具文化资产价值,予以列册追踪,并建议校方与提报人持续沟通想法与交换意见,以利后续文资审议。

而校方也认同守护校内珍贵文资理念,在今年11月15日主动申请「新竹中学校讲堂」指定为古迹,市府分别于10月16日及11月23日举行两次专案小组会议,小组委员建议指定为市定古迹,并在12月18日的文化资产审议会议中一致通过。

文化局表示,新竹中学校讲堂竣工于1932年3月25日,是新竹中学校创立10周年的纪念建筑,原先作为礼堂使用,1977年成为「民族精神教育资料中心」,之后更名为「匪/敌情资料陈列中心」,邀请各科老师编写相关教材,筹备内容,是展现爱国民族精神教育的展示场所。1985年2月校方筹办「校史馆」,同年12月12日、光复后40周年校庆日,正式成为校史馆至今。

文化局补充,新竹中学创设于日据时代大正11年(1922)4月,原名「新竹州立新竹中学校」,是5年制普通科,直到昭和16年(1941)改为4年制普通中学。

1945年二战后改为台湾省立新竹中学,为3年制高中、初中普通科学校,1968年政府实施9年制国民义务教育,初中部逐年结束,1970年7月变更为台湾省立新竹高级中学。而新竹中学校讲堂兴建至今超过91年,是该校剑道馆之外最能代表百年校史的历史见证之一的建物,后续市府将与校方通力合作,展开修复与再利用工作,使古迹再现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