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审议通过 「净业院」成第32处市定古迹

▲「净业院」经委员现勘及审议后,决议指定为市定古迹

新竹振道记者蔡文绮/新竹报导

竹市古迹、历史建筑、聚落及遗址、文化景观审议委员会议5月28日下午于文化局召开,座落树林头庄的「净业院」,经委员现勘及长达二个多小时的审议后,决议指定为市定古迹,将成为新竹市第32处市定古迹。

新竹市文化局表示,新竹市拥有非常丰富的文化底蕴,新竹市长林智坚上任至今已新增17处古迹历建,显现市府对于文化资产的重视。今指定之「净业院」将成为新竹市第32处市定古迹,加上5处国定古迹,新竹市共计有60处古迹历建,其中古迹37处,历史建筑 23处。

新竹市文化局表示,「净业院」座落于树林头庄,为竹堑地区龙华斋堂,由北门郑崇和孙郑如兰于明治35年(1902年)所建,为其元配陈润念释号普慈)修佛之所在。根据《新竹州要览》社寺中记载,净业院原为斋堂,后来改为禅宗派别。

新竹市文化局指出,「净业院」整座建筑为传统合院,两进两护形成口字型,再加左右过水及外护龙,面宽共七开间,前埕外设土埆造围墙,整体格局完整,第一进中央左右次间为斗砌砖造,凹寿式入口外护龙山墙使用平英式砖砌法,可谓闽南传统工法与近代工法结合。左右次间水车堵、墀头的剪黏、交趾装饰仍然保留,护龙山墙有泥塑悬鱼装饰,左侧以书册、右侧以画轴为题材,使用者保存维护良好。

在此次审议中,委员现勘后认为净业院,见证新竹地区传统斋教逐渐转为佛教的历史,其建筑为闽南样式,但受近代日式建筑影响,结合了台湾传统斋堂建筑、日治时期日式与洋式建筑的技术,呈现各时代特色,且其建筑之形制、剪黏、泥塑、彩绘书法玻璃木作石作砖作灰作作法多元多样,足以表现各时代营造技术流派特色并具高度历史、艺术价值。且台湾「斋堂」已所存不多,况其也是新竹地区少数提供女性独身修行的空间,建物完整性,不易再现,委员一致决议将「净业院」指定为市定古迹。

新竹市文化局强调,文化资产审议会系针对建物是否具有文化资产价值进行专业判断。此次虽为部分所有权人申请指定古迹,但仍有部分所有权人对于保存持反对意见,所以关于私有产权指定古迹之后续配套措施,未来将持续与所有权人沟通,提供其必要之协助、努力创造双赢,让全民共享珍贵文化资产,并发挥其更大之价值与效益。后续也将透过公告及宣导,让民众本市古迹有更多的了解,并积极争取经费,加强文化资产的保存维护。

凯擘新竹 蔡文绮 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