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黄色小鸭」没有专利的诡辩

基隆黄色小鸭引起太商业化争议,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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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胡志强▲图/黄色小鸭进基隆港记者陈姿吟

「黄色小鸭」究竟有没有专利?我们换个角度问问,一样的中文字颜真卿米芾、董扬孜或是我所尊敬的周月云老师,他们都是书法大师,但是他们写的可都是中文字啊!中文字哪有专利啊?所以我们能说可以高价的卖着他们的作品,同时仿效他们的字型,然后大言不惭的说,中文可是全球华人资产,怎么可以独利于这些大师呢?他们哪有什么独创性

再举个例子,有人知道「国父纪念歌」与「Top Gun」的前奏曲相似度高达百分之99吗?那倒底是国父纪念歌仿效Top Gun还是Top Gun仿效国父纪念歌?又有多少人知道,其实我们所谓的新乐曲,早已经没有创新的旋律全都可以找到相同的音符排列组合理由为何?因为音符有限,只有重编没有所谓的创新了。

再问一个问题,什么叫做文创,就是经过艺术家文学家音乐家工程师设计师.......这些专业人们脑袋里头的火花,所激发出来的一种令人忍不住说「原来如此」的赞叹。当iPhone出来的时候,有人会说,这个icon跟什么很像,那个形状早就已经被发明出来了,这个观念早就有了......如果那么多后见诸葛,怎么不当个先知呢?

拉拉杂杂说那么多,只是觉得很痛心,一个曾经被称为广告才子的人,可以说出那样的话语,当一个广告人呕心沥血想出一个被人接受的点子,那得捻断多少头发,难道您不知道吗?一些称为第四权的媒体,可以播放中国认为小鸭早已经侵权的新闻,也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试问,如果小鸭真的像今天被说的那么不堪,那当时摇着尾巴急着吹捧的又是谁呢?

记得中国古文学的启蒙老师,曾经告诉我一句话:「人生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第一个说的是个天才,因为这句话太美了,第二个说的是个人才,因为懂的欣赏,第一百个说的,那是个蠢才,因为他只会人云亦云。

记得我以前就提出质疑,小鸭真的必须在小小的台湾,展出三次吗?如果可以的话,为什么不做些其他的展示方式呢?还是我们依旧停留在代客加工OEM的心态中,不想花脑筋想,只想赚些人家嘴角掉下来的面包屑

作者胡志强,媒体工作者,曾担任电视台驻日记者。本文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