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爱心长照大火 桃市府:安置、裁处、机构管理

桃园市政府社会局局长古梓龙(右四),针对龙潭爱心长照机构大火造成惨重灾情,后续处理部分,将分为「安置」、「裁处」及「机构管理」三方面处理。(图/桃园市政府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针对桃园市龙潭区爱心长照机构,10日发生大火造成惨重灾情,桃园市政府社会局局长古梓龙表示,社会局一早即指派社工人员医院慰问,协助家属申请相关救助事宜,亦派员事故现场,就违规部分调查存证,作为后续裁罚依据。古梓龙表示,针对后续处理部分,将分为「安置」、「裁处」及「机构管理」三方面处理。

古梓龙说明,第一、安置部分,对于受伤住院的12位长辈,将于出院协助家属转安置于合法立案机构;对于1楼原安置的21名长辈及2楼10余名长辈,将征得家属同意后,协助转安置于合法立案机构,转安置事宜将尽速于一周内完成。

第二、裁处部分,将依《老人福利法》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连续处罚。第三、在机构管理部分,将全面清查、落实机构查核裁罚机制、加强实施夜间稽查、强化机构评鉴,针对联合稽查除原稽查项目外,若属独栋建物状况,则增加查核上下楼层之状况。

古梓龙强调,社会局将全力协助家属善后,并加强管理其他老人福利机构、强化公共安全,以捍卫机构住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