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肢解8公斤鲨鱼! 都是为了牠的胶原蛋白

▲被肢解的鲨鱼。(图/海巡署东部地区巡防局提供)

地方中心台东报导

小心触法!海巡署东部地区巡防局第八二岸巡大队5月31日执行监卸检查勤务时,发现东港籍「胜○○6号」船上有肢解过的鲨鱼2尾,已经违反了「鲨鱼鳍不离身」法规。Taiwan SPCA 台湾防止虐待动物协会也呼吁民众「不要误信吃鱼翅的好处,吃多了反而会有汞超标的危险。」

新港安检所人员表示,31日晚上7点45分值勤时发现东港籍「胜○○6号」船上渔获有2尾鲨鱼(共8公斤)鱼鳍离身肢解,「船长说是自己要吃的,我们告诉他鱼货不可以变卖,并且已经触法了!随即将船长函送主关机关裁处。」

Taiwan SPCA 台湾防止虐待动物协会也在脸书提到,「捕杀鱼翅的过程不仅残忍,更因此导致鲨鱼总数大幅减少」,并且「鱼翅的主要成份就是胶原蛋白,但是这种胶原蛋白并没有特殊的地方,也无助于癌症的预防与治疗,大多数鱼翅含汞量更超过标准。」

渔业署指出,「为了保育并永续利用鲨鱼资源,已经在2012年发布了『渔船捕获鲨鱼鱼鳍处理应行遵守及注意事项』(简称「鲨鱼鳍不离身」法规),以由近而远、先大船小船等渐近方式,推动『鲨鱼鳍不离身』措施」,主要的政策落实在「鱼鳍与鱼身重量比例不超过5%」,并依照渔船大小分为「鲨鱼渔获物以冰鲜方式保存之渔船」、「鲨鱼渔获物以冷冻方式保存之总吨位一百以上渔船」及「鲨鱼渔获物以冷冻方式保存之总吨位未满一百渔船」等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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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在脸书呼吁民众不要吃鱼翅。(图/翻摄自Taiwan SPCA 台湾防止虐待动物协会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