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拒收西班牙10億通緝犯 我遣返糗遭「拒絕入境」...

涉恶性诈欺及逃税达十亿元的西班牙商人奥纳德,日前被刑事局查出是国际刑警组织列为红色通报对象,移民署前天召开审查会后,决议将他驱逐出境,孰料新加坡认为他是国际刑警组织通报的对象,飞抵后拒绝入境。对此,移民署指出,目前持续协调安排遣送。

移民署指出,奥纳德为禁止入国对象,今日抵达我国后,国境事务大队依规定禁止入国,并协调安排遣送中;奥纳德等待遣返期间,将依法安排照护。

奥纳德在义大利犯下汽车租售诈骗案,诈骗金额至少十亿元台币,2019年入境台湾,领有我国核发的外侨居留证,并与妻子在台北市开设高档餐厅,由于奥纳德被义大利、西班牙列为国际通缉犯红色通报对象,日前传出他在台湾爽躲5年,引起刑事局及移民署注意,讨论在台合法性。

台北市专勤队13日通知奥纳德到案说明,请他安顿妻小后自行离境,并以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为由,命他须于19日前出境,他向内政部提诉愿,声称无权让没犯罪的他离台,但遭驳回。移民署18日将他带往桃园机场,由两名人员陪同上机,他认为人身自由遭拘禁,在机上透过律师向北高行声请提审。

北高行指出,依移民法定,移民署强制驱逐外国人出国前,应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机会;强制驱逐已取得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之外国人出国前,应召开审查会。移民署在18日开会讨论做成强制驱逐决议,但开会通知直到17日才送达,难认奥纳德有充分时间准备表示意见,且奥纳德声请改期,当天未到场陈述,移民署仍做成强制驱逐处分,程序不合法。但奥纳德已搭机出境前往新加坡。

移民署指出,此案是依据《入出国及移民法》第36条第4项规定,18日召开强制驱逐出国案件审查会,经与会专家学者讨论后,认为奥纳德有危害台湾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依同法第18条第1项第13款及36条规定,决议强制驱逐出境。

据了解,移民署在执行强制遣返前,不断联系西班牙商务办事处,想依规定遣返回母国,孰料对方不积极回应,导致移民署只能「折衷」转机入境,先送到同样是国际刑警组织成员的新加坡。目前外交部协助商洽西班牙驻台办事处。

移民署表示,国际通缉犯奥纳德,已被我国列为禁止入国管制对象。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