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再破盗录机房 2年侵权台日电视台10亿智财权
刑事局智慧财产权大队查获盗录电视台讯号的机房。(警方提供)
刑事局「净频专案」破获嫌犯盗录电视台讯号。(警方提供)
刑事局分析盗录机房的犯案手法。(警方提供)
刑事局智慧财产权侦查大队网路巡逻,发现有网路卖场贩售可收看非法有线电视直播的软体「晴天TV APP」,经查该直播软体系盗录台湾与日本电视台有线电视的讯号源,非法窃得多家电视台讯号源档案获利。检警上月逮捕李姓、陈姓嫌犯移送法办,怀疑幕后是受大陆方面遥控犯案,初估盗录时间长达2年之久,经权利人估算侵权市值至少逾新台币10亿元。
刑事局指出,本案经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受非凡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电视公司提出告诉外,另侵害日本一般社团法人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简称CODA)的会员公司,包括TBS、Fuji TV、NTV及TV Asahi等4大电视台的著作财产权,案经著作权人提出告诉后,报请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指挥侦办。
智慧财产权侦查大队分析、过滤非法有线电视盗录机房实际位置,专案小组进行长期跟监及搜证,发现43岁李嫌等人承租空屋作为盗录机房使用,该处外观低调如废弃多年的房舍,另47岁陈嫌利用各种网路行销贩售该非法OTT软体,并时常更换帐号躲避警方查缉。
全案搜证完备后,专案小组7月持台中地方法院搜索票,针对犯嫌住所、租屋处即盗录机房等地执行搜索,共计查获李等2嫌到案。据了解,李疑似以每月10万元受雇大陆的盗录集团,在台窃路电视讯号,再由陈嫌于网路贩售APP。全案侦询后将依违反著作权法罪嫌,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刑事局表示,本次「净频专案」将贩售可收看非法讯号来源的APP软体卖家及盗录机房一网打尽,全案查扣盗录机房机上盒、编码器及伺服器众多,盗录各大电视公司节目及频道,时间长达2年之久,经权利人估算侵权市值至少逾新台币10亿元。
此外,刑事局指出,本案于网路贩售的非法直播软体,因下载便利且贩售价格远低于传统非法机上盒,初估贩售数量达数千笔,不仅影响我国影视业发展,并侵害各大电视公司著作财产权法益甚钜。
警方呼吁民众勿使用违法机上盒或软体观看,安装未经安全验证之软体APP不仅可能沦为资安漏洞,隐私资料遭到外泄之风险,也成为侵害著作权法的帮凶,应使用合法机上盒收看电视,以保障收视品质及服务。